老板們為什么要擔當社會責任
發布日期:2014-09-01 來源:《企業導刊》 作者:歐陽君山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作出了一個重大理論突破,這就是“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對民營企業及民營企業家而言,這當然是一個重大利好。一定程度上講,作為基本經濟制度主要內容之一的“兩個毫不動搖”已悄悄轉向 “一個毫不動搖”,即堅持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不動搖。毫無疑問,作為市場化的天然盟友,民營經濟領域將在下一步的全面深化改革中獲得更大空間,發揮更大作用,享有更高地位。
疲軟的企業社會責任
責任與權利從來就是匹配的,市場化改革讓民營經濟領域擁有更大的權利,同時也要求民營經濟領域承擔更大的社會責任。某種意義上,在過去三十多年的改革開放中,由于“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的承諾,由于對效率的優先強調,也由于政府對社會事務的包辦及社會責任意識的不普及,相對民營經濟領域所享有的權利,民營經濟領域所承擔的社會責任實際上相對滯后,至今也仍然相對乏力。這一點在公益慈善上有反映,據中民慈善捐助信息中心的估算,2012年,民營企業捐贈總額275.06億元,占境內企業捐贈的57.98%,占整個社會捐贈總額的33.65%,占到當年我國GDP的0.053%。顯而易見,即便乘以2(保守估計,民營經濟總量在我國GDP中的份額已接近甚至超過50%),也遠低于歐美國家捐贈占GDP的比重——0.5%~2%不等。
如比對一下另兩個與民營經濟領域高度相關的社會現象——移民和奢侈品消費,甚至讓人感覺民營經濟領域在參與公益慈善及承擔社會責任上是疲軟的。2012年12月,中國與全球化研究中心和北京理工大學法學院聯合發布《中國國際移民報告(2012)》,數據顯示,個人資產超過一億元人民幣的超高凈值企業主中,有27%已移民,47%正在考慮移民;個人資產超過一千萬人民幣的高凈值人群中,近60%的人士不是在考慮投資移民,就是已快完成移民手續。如果先富群體一個個都移民了,社會責任從何談起?2013年10月,科爾尼咨詢公司發布的最新調查報告顯示,僅2%的中國人消費了全球約三分之一的奢侈品。正是富人群體的消費支撐,按世界奢侈品協會2012年初的報告,中國在2011年即已成為全球占有率最大的奢侈品消費國。為什么不是我國已成為全球公益慈善最發達的國家呢?民營經濟領域需要反省和行動。
社會責任問題的源頭
從基本面講,這是由市場化本身決定的。為什么要承擔社會責任?民營經濟領域的社會責任問題非關其他,而就源自于市場化本身,是市場化所催生所伴生的。這首先表現在民營經濟持續成長所依賴的現行市場經濟機制確實導致貧富分化及社會鴻溝,亞當•斯密就明確表示過,哪里有巨大的財富,哪里就有巨大的不平等。這也是馬克思批判資本主義的主切口,即所謂“一邊是貧困的積累,一邊是財富的積累”。風雨如晦,雞鳴不已。雖歷經社會主義革命和凱恩斯主義改良,無奈江山依舊,市場機制在創造和積累財富的同時仍一如既往地制造并累積社會分化。以遭遇過“大蕭條”的美國為例,2013年9月,由美國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法國巴黎經濟學院和英國牛津大學的眾多經濟學家聯合完成的一項研究表明,美國1%的最富有人群在2012年的收入占全民年收入的19%以上,創下1928年也即大蕭條以來的最高紀錄;研究并顯示,在收入“金字塔”中居前10%的美國人占有全社會總收入的48.2%。這印證了2011年美國爆發的“占領華爾街”運動中的一句著名宣言:“我們共同的特點是占總人口99%的普羅大眾,對于僅占總數1%的人貪婪和腐敗,我們再也無法忍受。”99:1,這就是現行市場經濟機制的分化力量!
市場機制的分化力量在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探索與轉型中也同樣大顯身手,且看事實:在長達8年的空窗后,國家統計局2013年元月一口氣公布了過去10年的基尼系數,其中最近的2010年到2012年全國的基尼系數分別為0.481、0.477和0.474。按多家第三方研究機構的測算,我國基尼系數已接近甚至超過警戒值0.5。確實今非昔比,1978年我國農村居民基尼系數為0.2124、城鎮居民基尼系數是0.16。另一方面,據國家工商總局數據,截至2013年6月底,全國實有企業1408.31萬戶。其中私營企業1136.27萬戶,增長10.76%,注冊資本(金)34.23萬億元,增長20.18%。這是翻天覆地的巨變,改革開放前的1976年底,私營經濟在我國近乎絕跡,個體經濟也微乎其微,全國城鎮個體工商業者僅19萬人。與之相應,富人群體也開始在我國出現并迅速壯大,2013年5月底,波士頓咨詢公司發布的年度全球財富報告顯示,中國百萬富翁家庭數量已達到130萬,財富達到1億美元以上的“超級富豪”家庭總數已達到851戶,雙雙居世界第三。不也是基尼系數與超級富豪比翼齊飛嗎?
這應該就是民營經濟領域社會責任問題的源頭,如果貧富分化是市場機制難以避免并不可克服的,作為市場機制最先的受益者,民營經濟領域能否通過承擔社會責任來緩解甚至對治理社會分化的危機,不僅提升自己的道義感和正當性,甚至也推進現代文明的升華呢?反過來講,如果現行市場經濟機制真正是一種均衡機制,不伴生更不催生貧富分化及社會鴻溝,社會本身美滿和諧,誰欠誰呢?誰責誰呢?誰更受益,誰當彌補!就是不從責任的角度講,民營經濟領域承擔社會責任也在情理之中。從先行國家的現實情況看,包括公益慈善在內的社會責任由來已久,蔚成潮流。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不僅明確提出要“彌補市場失靈”,而且也明確提到要“支持慈善事業發揮扶危濟困積極作用”,我國民營經濟領域參與公益慈善,承擔社會責任,義不容辭,責無旁貸。可喜的是,自從2008年成為第一捐贈主體后,民營企業一直保持著作為第一捐贈主體的地位至今。
愛出者愛返,福往者福來
“愛出者愛返,福往者福來!”民營經濟領域將因大力承擔包括公益慈善在內的社會責任而獲得社會加分,進而也能夠獲得黨和政府更大的政治加持,甚至還可能因之而緩和財產“公有”與“私有”的緊張。一個人不管擁有多大的財富,他能夠有效控制的財產終究有限,他能夠有效消費或享受的財產更是極其有限,財產到一定額度后,自動就是社會財產。尤其是公益慈善,直接讓財產打上“公有”的烙印,無疑能夠為民營經濟領域化解因財產“私有”而帶來的倫理與政治焦慮,甚至也能在一定程度上緩解黨和政府對大規模運用市場機制配置資源的某種顧慮,從而為民營經濟領域生存和發展拓寬政治舞臺。從這一意義上講,民營經濟領域大力承擔社會責任不僅是在為他人與社會盡責,更是在升華自我,提高自身的道義感與正當性。
由市場機制導致的社會分化問題及接踵而來的社會責任問題,不僅是我國民營經濟領域的問題,而且是一個嚴重的全球性問題。世界經濟論壇創始人克勞斯•施瓦布曾表示:“我們犯了罪,到了改善資本主義制度的時候。”在當前的文明模式下,似乎也看不到別的改善途徑,比較可靠的方式就是讓市場經濟機制最先的受益者承擔起社會責任,通過包括公益慈善在內的辦法惠及整個社會,盡可能填補社會鴻溝,從而保障社會平衡。可借用老夫子一句話總結民營經濟領域的社會責任問題,“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已欲達而達人”——如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