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支持中小企業電子商務應用
發布日期:2013-12-20 來源:《中國投資?企業導刊》
商務部于11月底發布了《關于促進電子商務應用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稱《意見》),其中提出十項措施助力電子商務企業發展。其中提出,到2015年,要使我國電子商務交易額超過18萬億元。
《意見》提出,到2015年,使電子商務成為重要的社會商品和服務流通方式,電子商務交易額超過18萬億元,應用電子商務完成進出口貿易額力爭達到我國當年進出口貿易總額的10%以上,網絡零售額相當于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的10%以上,我國規模以上企業應用電子商務比例達80%以上;電子商務基礎法規和標準體系進一步完善,應用促進的政策環境基本形成,協同、高效的電子商務管理與服務體制基本建立;電子商務支撐服務環境滿足電子商務快速發展需求,電子商務服務業實現規模化、產業化、規范化發展。
針對以上目標,《意見》提出十大重要任務,其中包括:
引導網絡零售健康快速發展。主要引導網絡零售企業優化供應鏈管理、提升客戶消費體驗,支持網絡零售服務平臺進一步拓展覆蓋范圍、創新服務模式;支持百貨商場、連鎖企業、專業市場等傳統流通企業依托線下資源優勢開展電子商務,實現線上線下資源互補和應用協同;組織網絡零售企業及傳統流通企業開展以促進網絡消費為目的的各類網絡購物推介活動。
支持城市社區電子商務應用體系建設。支持建設城市家政服務網絡公共服務平臺,整合各類家政服務資源,面向社區居民提供供需對接服務;鼓勵和支持服務百姓日常生活的電子商務平臺建設,功能涵蓋居家生活所需的各類服務,如購物、餐飲、家政、維修、中介、配送等;鼓勵大型餐飲企業、住宿企業和第三方服務機構建立網上訂餐、訂房服務系統,完善餐飲及住宿行業服務應用體系。
推動跨境電子商務創新應用。對生產企業和外貿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利用跨境電子商務開展對外貿易提供必要的政策和資金支持。鼓勵多種模式跨境電子商務發展。同時還提出支持境內電子商務服務企業(包括第三方電子商務平臺,融資擔保、物流配送等各類服務企業)“走出去”,在境外設立服務機構,完善倉儲物流、客戶服務體系建設,與境外電子商務服務企業實現戰略合作等;支持境內電子商務企業建立海外營銷渠道,壓縮渠道成本,創立自有品牌。
鼓勵中小企業電子商務應用。引導中小企業利用信息技術提高管理、營銷和服務水平;鼓勵中小企業利用電子商務平臺開展網絡營銷,開拓境內外市場;鼓勵中小企業在電子商務平臺上開展聯合采購,降低流通成本;支持第三方電子商務平臺發展,帶動中小企業電子商務應用;支持電子商務領域金融服務創新,拓寬中小企業融資渠道;扶持面向中小企業的公共服務平臺和服務機構,加強對小企業應用電子商務的技術支持和人才培訓服務。
扶持電子商務支撐及衍生服務發展。鼓勵電子支付、倉儲物流、信用服務、安全認證等電子商務支撐服務企業開展技術和服務模式創新,建立和完善電子商務服務產業鏈條;發揮服務外包對電子商務的促進作用,發展業務流程外包服務和信息技術外包服務,如設計服務、財務服務、運營服務、銷售服務、營銷服務、咨詢服務、網絡建站和信息系統服務等。
要完成以上目標和任務,《意見》指出,要堅持以市場為導向,以企業為主體,運用市場機制優化資源配置, 全面拓展電子商務應用,重點發展零售、跨境貿易、農產品和生活服務領域電子商務,重點扶持中西部地區應用電子商務,促進我國電子商務在區域和行業領域的均衡發展。要以典型城市、基地、企業為主體建立電子商務試點示范體系,發揮示范帶動作用,引導行業發展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