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企已成公益慈善第一捐贈主體
發布日期:2014-01-22 來源:《企業導刊》 作者:歐陽君山 朱小群 王斌蕓
民營企業在保持作為第一捐贈主體地位的同時,在公益慈善上諸多地方也可圈可點,表現出持續性、穩定性、專業性和對效益的追求
文/成都市工商業聯合會、中國民(私)營經濟研究會聯合課題組
民營企業參與公益慈善的主要狀況
民營企業參與公益慈善起步較晚
盡管改革開放是在“共同富裕”的承諾中起步的,但相對于民營經濟的快速成長而言,民營企業參與公益慈善應該屬于起步較晚。主要原因倒不在于民營企業缺乏公益慈善之心,而是因為蘊藏在民間的慈善力量沒有被喚醒。由于公益慈善在西方列強侵華中曾充當的角色,也由于計劃經濟時期福利與保障皆由政府包辦的制度設計,“公益”尤其“慈善”幾乎被視為貶義,甚至有專家發現,直到1994年2月16日刊發《為慈善正名》的重要文章,《人民日報》幾乎沒使用過“慈善”一詞,結果就是現代意義上的公益慈善概念得不到普及,無法形成公益慈善的良好氛圍與環境,限制了包括民營企業在內的整個社會對公益慈善的參與。自1994年4月成立中華慈善總會以后,半官方的慈善組織相繼成立,1999年6月并獲得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2007年3月全國“兩會”上的政府工作報告也第一次寫進“支持發展慈善事業”,2007年10月黨的十七大報告并提出慈善事業是整個社會保障體系的“補充”,但事實上,一直到2008年之前,在民間層面都沒有形成足夠的公益慈善輿論氛圍。一個細節應該能夠印證這一點,2007年5月,頗有影響的《福布斯》雜志宣布取消已連續編制三年的中國慈善榜,解釋就是“中國的慈善事業還不能形成氣候”。
民營企業在公益慈善上保持作為第一捐贈主體
2008年構成一個拐點,在年初南方低溫雨雪災害尤其是5月四川汶川大地震的刺激下,我國民間的慈善力量迎來了一次全民性井噴,全年全國接收各類捐贈款物總額突破1000億元,相對2007年迅猛增長246%。但2008年之所以被稱為“中國慈善新紀元”,更重要的是公益慈善意識得到普及。部分一線城市的社情調查顯示,90%以上的被訪者表示向災區捐過款物。據統計,2008年中國大陸地區個人捐款達458億元,人均捐款34.66元,是2007年人均捐款額(2.5元)的13.5倍,在年度捐款總額中占到54%,一改此前個人捐贈難超總額20%的格局。重要的可能還不是捐贈數額,而是廣大民眾公益慈善意識一定程度的覺醒及實際的參與。毫無疑問,這為民營企業參與公益慈善奠定了輿論基礎,提供了輿論動力。這得到成都市工商聯數據的佐證,不完全統計,2008年,成都市工商聯系統共捐款捐物5.2594億元,史無前例。從全國層面看,據中民慈善捐助信息中心的統計,在2008年的抗震救災捐贈中,民營企業捐贈達到企業捐贈總額的64%,三分天下近其二。
對2008年公益慈善的突破性井噴,原因主要被歸結為南方低溫雨雪災害尤其是汶川大地震的全民大動員。但單純從民營企業的情勢看,與其說2008年捐贈問題的突破是因救災抗震而刺激的井噴,不如說是民營企業在公益慈善上因相對滯后而帶來的后發優勢。后來的事實或許能夠證明這一點,自從2008年成為第一捐贈主體后,民營企業一直就是捐贈第一主體。數據顯示,2009年全國接收捐贈總量超過542億元(不含志愿者服務價值),其中資金捐贈386億元,物資捐贈折合156億元。從捐贈主體成分看,企業仍是境內捐贈第一主體,捐贈總額為272億元,占境內捐出款物總額466億元的58.5%;其中民營企業捐出款物總額直超過113億元,占到企業捐贈的55.82%,是第一主體中的第一主體。相比之下,國有企業的捐贈量就少許多。據中民慈善捐助信息中心的統計,在不同類型的企業捐贈中,國有企業的捐贈比例為22.09%,不及民營企業所公布的一半。
民營企業在2010年、2011年和2012年都延續了作為捐贈第一主體中第一主體的地位。中民慈善捐助信息中心對基于公開媒體報道、自身日常監測和中華慈善獎數據庫中的樣本分析顯示,企業捐贈(不含以企業家個人名義的捐贈)分別達到樣本總量的59.94%、57.48%和58.05%,顯而易見是捐贈第一主體;在企業捐贈中,民營企業捐贈分別達到樣本總量的56.73%、57.89%和41.51%,構成企業捐贈中的第一主體。這從成都市的不完全統計上也反映出來,據成都市慈善總會的數據,民營企業捐贈在該會所接受的捐贈中比例突出,2011年達到80.96%,2012年是77.08%。
民營企業在公益慈善上越來越理性
民營企業在保持作為第一捐贈主體地位的同時,在公益慈善上諸多地方也可圈可點,表現出持續性、穩定性、專業性和對效益的追求。
一是捐贈對象相對集中而穩定,重視捐贈的社會效果。樣本分析顯示,民營企業的捐贈對象都比較正統且集中,大額捐贈尤其如此,多以半官方的慈善會和基金會為主,近幾年來向基金會的分流越來越大。對2012年度的民營企業大額捐贈樣本統計發現,約39%的捐贈流入慈善會系統,約27%的捐贈流向了基金會。民營企業也普遍重視捐贈的社會效果,通過冠名基金來實施捐贈的越來越多,穩定性越來越高。
二是捐贈指向愈加多元化,體現更廣泛的社會關懷。教育和扶貧一直是我國受損助的重要領域,也是民營企業捐助的重要指向。近幾年來,民營企業的捐贈指向正趨多元化,如卓爾控股有限公司向《中國詩歌》雜志“聞一多詩歌獎”捐贈500萬元;黑龍江興安礦業開發集團向拜泉縣政府新農村建設捐贈7000萬元;湖南家和建設有限責任公司執行董事長黃玉彪捐贈1000萬元設立個人文化專項基金。捐贈指向的多元化反映了民營企業更廣泛的社會關懷與更深刻的社會責任,在社會建設方興未艾的今天,這一動向值得關注。
三是慈善專業化趨勢明顯,這尤其表現在越來越多的民營企業開始自立基金會。根據基金會中心網的統計,截至2013年9月30日,我國共有企業型基金會471家,其中民營企業基金會362家,占到企業基金會總數的77%。應該說,基金會的成長速度是非常快的,尤其是數量規模,年增長30%~40%。
民營企業參與公益慈善存在的突出問題
民營企業參與公益慈善的力度有待加強
一是參與捐贈的企業數量規模仍有巨大的提升空間。盡管民營企業是第一捐贈主體,但相對我國龐大的民營企業數量來講,參與捐贈的企業仍然只是少數,準確說是極少數。中華慈善總會早年的一個統計曾顯示,國內99%的企業從來沒有參與過捐贈。近幾年情況大有改觀,但從民營企業的捐贈總額及少數突出企業的權重看,基本可以判定,參與捐贈的企業仍只是少數大中型民營企業,尤其部分利潤足夠高的大中型企業,占民營企業絕對多數的小微企業大部分都還在沉默之中。以成都市為例,按成都市慈善總會的數據,2011年向該會捐贈的企業是133家,2012年大幅增長,達到245家,但相對于成都市超過20萬家的民營企業,仍然是零頭不到。
二是捐贈的慷慨度仍有巨大的提升空間。據中民慈善捐助信息中心的估算,2010年,民營企業捐贈總額386億元,占境內企業捐贈的64.55%,占整個社會捐贈總額的37.40%,占到當年我國GDP的0.097%;2011年,民營企業捐贈總額279.73億元,占境內企業捐贈的64.19%,占整個社會捐贈總額的33.14%,占到當年我國GDP的0.0593%;2012年,民營企業捐贈總額275.06億元,占境內企業捐贈的57.98%,占整個社會捐贈總額的33.65%,占到當年我國GDP的0.053%。顯而易見,即便乘以2(保守估計,民營經濟總量在我國GDP中的份額已接近甚至超過50%),也遠低于歐美國家捐贈占GDP的比重——0.5%~2%不等。
三是自立基金會仍有大幅擴張空間。民營企業自立基金會已是潮流涌動,根據基金會中心網的統計,截至2013年9月30日,我國共有民營企業基金會362家,按2011年度的數據,民營企業基金會的總資產為33億元。但無論從資產上,還是從數量上,民營企業在非公募基金會上大有可為。2013年9月,瑞銀參與發布的《2013世界超級財富報告》顯示,中國境內資產凈值超3000萬美元(1.84億人民幣)的超級富豪達1萬余人,他們原則上都可以自立基金會。事實上,民營企業還有相當一部分人士根本不了解甚至沒聽說過可自立基金會。
民營企業參與公益慈善的動機有待升華
無論哪一類捐贈主體,參與公益慈善有一定的現實或世俗動機,都是可以理解的。公益慈善也的確具有某些現實功能,如提高企業內部團結。這得到本課題問卷調查的有力支持,高達85.3%的選答認為參與公益慈善能增強企業內部凝聚力。從我國的現狀看,部分民營企業、民營企業家參與公益慈善的動機略顯低俗,甚至存在誤區:一是部分功利色彩較濃,把公益慈善當形象廣告;二是部分流于怨天尤人,從我做起不足;三是部分在抵扣稅上計較,責任意識明顯不強。
民營企業參與公益慈善的基礎建設有待提升
雖然民營企業慈善專業化趨勢明顯,但自立基金會的仍然只是小眾,而且慈善網絡永遠也是發展公益慈善的基礎設施,我國在繼續強化和優化慈善網絡建設上仍有許多工作要做。一是慈善組織數量規模仍然偏小。截至2011年底,我國已注冊的慈善組織為46萬個,其中社會團體約25.5萬個,民辦非企業機構20.4萬個,基金會2600多個。慈善組織數量不足,既是公益慈善事業不發達的結果,也是公益慈善事業不發達的原因,明顯限制社會對公益慈善事業的參與。二是慈善組織的客戶體驗仍供應不夠。理想的公益慈善行為,純粹發自衷心,應該不求任何回報。這一點也得到調查問卷的支持,但這并不就意味著可以不供給任何的客戶體驗。不知道自己捐贈的款物去向哪里,也不知道捐贈的款物去向后作用如何,更享受不到任何的客戶體驗,捐贈主體還會持續捐贈嗎?三是慈善組織的品質尤其是透明度仍有待提高。2013年度,中國透明指數達到60以上的公益慈善組織比例從20.4%上升至29.6%,進步明顯。但我國慈善組織的品質仍有待大力提升,尤其透明度不足,不僅導致慈善組織的公眾吸引力不夠,甚至讓人對公益慈善產生反感,“郭美美事件”就是證明。
促進和改善民營企業參與公益慈善的建議
大力發展社會公益慈善,民營企業大力參與社會公益慈善,在我國更是現實性強、針對性強、前瞻性強,時代呼喚已經是經濟建設生力軍甚至主力軍的民營企業同時充當社會建設生力軍,特別是爭做公益慈善的主力軍。建議如下:
(一)培育優良慈善文化,以無形之力感召民營經濟領域通過公益慈善升華自身價值:一是學習和借鑒先行國家特別是西方發達國家的慈善文化;二是挖掘和開發中華傳統文化固有的慈善文化;三是在慈善文化上推陳出新,并利用各種媒體和場合不斷宣講。
(二)創造供給豐富多彩的客戶體驗,以非對稱回報激勵民營經濟領域參與公益慈善:一是由權威機構打造年度公益慈善排行榜并頒發年度大獎,提供榮譽體驗;二是由慈善機構組織受助人與捐贈人互動,乃至現場互動,提供情感體驗;三是由黨政部門向優秀捐贈人頒發特別身份甚至授予政治身份,如政協委員或人大代表,提供身份體驗。
(三)掃清社會建設的體制機制障礙,以政社分開推進民營經濟領域參與公益慈善:一是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緊扣服務和統籌的定位,該放手的就放手;二是大力推動政府購買社會組織服務,以財政購買實際支持慈善組織發展;三是進一步降低公益慈善組織的準入門檻,并鼓勵民營企業自立包括基金會在內的公益慈善組織;四是進一步修改完善所得稅法,以稅收優惠支持公益慈善的發展,并對在各級民政部門注冊的公益慈善機構一視同仁。
(四)加快分配制度改革和慈善立法,以法制之力推動民營經濟領域參與公益慈善:一是盡快開征遺產稅及贈與稅,把財富盡可能切給第三次分配;二是盡快開征不動產稅,把財富盡可能推向第三次分配;三是盡快頒布《慈善法》,規范慈善組織建設,提高慈善公信力。
(五)進一步改善民營企業生存發展的外部環境,讓民營經濟領域更樂意參與公益慈善。本課題調查問卷顯示,在資產大小之外,創業順利與否是影響民營經濟領域參與公益慈善的第二大變量,并有近20%的選答認為創業艱難對參與公益慈善有妨礙、近30%的選答認為創業順利對參與公益慈善能推動。如果民營企業生存發展的外部環境更有利,民營經濟領域應該能迸發更強大的公益慈善力量。(執筆人:歐陽君山 朱小群 王斌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