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報道,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舉行聯組會議,就國務院關于2014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的報告進行專題詢問。受國務院委托,財政部等7個部門負責人到會應詢。值得注意的是,這也是全國人大常委會首次針對審計查出問題之后的整改情況進行專題詢問。
《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報告》指出,政府債務管理還需要進一步加強,個別地方政府償債壓力較大。王明雯委員提出,一些地方政府存在違規舉債、變相舉債的情況,也明確表明要加大處理力度,“請問財政部對此是如何監管和處理的?”
對此,財政部部長樓繼偉回應,“地方到底有多少債務余額,在2013年上半年審計結果的基礎之上,又一次在全國進行了自查和抽查。最后,確定地方政府債務余額截至去年底是15.4萬億,2015年地方政府債務限額是16萬億。”樓繼偉表示,債務率低于100%的警戒線,總體上風險可控。
有一些高風險地區,如何對它進行控制?樓繼偉透露,明年還需要置換到期的債務,報全國人大批準再給一定的新增額度。“另外,明年初步計劃是中央、地方都要增加赤字,那么地方就要發債。原則上來說,置換債的比重高,也就是說存量風險大的地區,新給的債務規模就少,不要再發那么多新債了。這樣的話逐步地緩釋風險。”對地方違規舉債擔保的一律不得安排財政資金進行償還,并將按照預算法規定,對責任人員給予撤職、開除的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