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大重點領域價格市場化改革時間表敲定
發布日期:2015-11-26 來源:企業導刊 作者:十禾
日前,《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價格機制改革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發布。《意見》明確,將推進農產品、能源、環境服務、交通運輸、醫療服務、公用事業和公益性服務等六大重點領域價格改革。到2017年,競爭性領域和環節價格基本放開,政府定價范圍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業、公益性服務、網絡型自然壟斷環節。到2020年,市場決定價格機制基本完善,科學、規范、透明的價格監管制度和反壟斷執法體系基本建立,價格調控機制基本健全。
價格機制是市場機制的核心,市場決定價格是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的關鍵。近年來,我國價格改革步伐大大加快,但一些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價格改革還需深化。意見明確了四條基本原則,即堅持市場決定、堅持放管結合、堅持改革創新、堅持穩慎推進。
國家發改委價格司司長許昆林此前表示,價格改革一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突破口,也是推進重點領域改革的關鍵所在。要通過深入分析新常態下宏觀經濟和價格運行規律,認真思考市場決定價格機制下如何發揮好政府作用,找準新常態下的新定位,更加主動、大膽地改革。
《意見》重點提出,要深化六大重點領域價格改革,充分發揮市場決定價格作用:
完善農產品價格形成機制。統籌利用國際國內兩個市場,注重發揮市場形成價格作用,農產品價格主要由市場決定。按照“突出重點、有保有放”原則,立足我國國情,對不同品種實行差別化支持政策,調整改進“黃箱”支持政策,逐步擴大“綠箱”支持政策實施規模和范圍,保護農民生產積極性,促進農業生產可持續發展,確保谷物基本自給、口糧絕對安全。繼續執行并完善稻谷、小麥最低收購價政策,改革完善玉米收儲制度,繼續實施棉花、大豆目標價格改革試點,完善補貼發放辦法。
加快推進能源價格市場化。按照“管住中間、放開兩頭”總體思路,推進電力、天然氣等能源價格改革,促進市場主體多元化競爭,穩妥處理和逐步減少交叉補貼,還原能源商品屬性。擇機放開成品油價格,盡快全面理順天然氣價格,加快放開天然氣氣源和銷售價格,有序放開上網電價和公益性以外的銷售電價,建立主要由市場決定能源價格的機制。把輸配電價與發售電價在形成機制上分開,單獨核定輸配電價,分步實現公益性以外的發售電價由市場形成。按照“準許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則,合理制定電網、天然氣管網輸配價格。擴大輸配電價改革試點范圍,逐步覆蓋到各省級電網,科學核定電網企業準許收入和分電壓等級輸配電價,改變對電網企業的監管模式,逐步形成規則明晰、水平合理、監管有力、科學透明的獨立輸配電價體系。
完善環境服務價格政策。統籌運用環保稅收、收費及相關服務價格政策,加大經濟杠桿調節力度,逐步使企業排放各類污染物承擔的支出高于主動治理成本,提高企業主動治污減排的積極性。按照“污染付費、公平負擔、補償成本、合理盈利”原則,合理提高污水處理收費標準,城鎮污水處理收費標準不應低于污水處理和污泥處理處置成本,探索建立政府向污水處理企業撥付的處理服務費用與污水處理效果掛鉤調整機制,對污水處理資源化利用實行鼓勵性價格政策。積極推進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工作,完善排污權交易價格體系,運用市場手段引導企業主動治污減排。
理順醫療服務價格。圍繞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目標,按照“總量控制、結構調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原則,積極穩妥推進醫療服務價格改革,合理調整醫療服務價格,同步強化價格、醫保等相關政策銜接,確保醫療機構發展可持續、醫保基金可承受、群眾負擔不增加。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結構變化為基礎的價格動態調整機制,到2020年基本理順醫療服務比價關系。落實非公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市場調節價政策。公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項目價格實行分類管理,對市場競爭比較充分、個性化需求比較強的醫療服務項目價格實行市場調節價,其中醫保基金支付的服務項目由醫保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談判合理確定支付標準。進一步完善藥品采購機制,發揮醫保控費作用,藥品實際交易價格主要由市場競爭形成。
健全交通運輸價格機制。逐步放開鐵路運輸競爭性領域價格,擴大由經營者自主定價的范圍;完善鐵路貨運與公路掛鉤的價格動態調整機制,簡化運價結構;構建以列車運行速度和等級為基礎、體現服務質量差異的旅客運輸票價體系。逐步擴大道路客運、民航國內航線客運、港口經營等領域由經營者自主定價的范圍,適時放開競爭性領域價格,完善價格收費規則。放開郵政競爭性業務資費,理順郵政業務資費結構和水平。實行有利于促進停車設施建設、有利于緩解城市交通擁堵、有效促進公共交通優先發展與公共道路資源利用的停車收費政策。進一步完善出租汽車運價形成機制,發揮運價調節出租汽車運輸市場供求關系的杠桿作用,建立健全出租汽車運價動態調整機制以及運價與燃料價格聯動辦法。
創新公用事業和公益性服務價格管理。清晰界定政府、企業和用戶的權利義務,區分基本和非基本需求,建立健全公用事業和公益性服務財政投入與價格調整相協調機制,促進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保證行業可持續發展,滿足多元化需求。全面實行居民用水用電用氣階梯價格制度,推行供熱按用熱量計價收費制度,并根據實際情況進一步完善。教育、文化、養老、殯葬等公益性服務要結合政府購買服務改革進程,實行分類管理。對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學生免收學雜費,公辦幼兒園、高中(含中職)、高等學校學費作為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營利性民辦學校收費實行自主定價,非營利性民辦學校收費政策由省級政府按照市場化方向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確定。政府投資興辦的養老服務機構依法對“三無”老人免費;對其他特殊困難老人提供養老服務,其床位費、護理費實行政府定價管理,其他養老服務價格由經營者自主定價。分類推進旅游景區門票及相關服務價格改革。推動公用事業和公益性服務經營者加大信息公開力度,接受社會監督,保障社會公眾知情權、監督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