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財政看點
發布日期:2013-02-28 來源:《企業導刊》
2013年財政看點
2013年財政政策重點提出要加強和改善財政宏觀調控,促進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其中涉及到結構性減稅、減輕中小企業負擔、擴內需的舉措等
文/曾異香
2012年12月20日,全國財政工作會議在京召開。財政部部長謝旭人指出,2013年財政工作要做好六大工作,重點提出要加強和改善財政宏觀調控,促進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其中涉及到結構性減稅、減輕中小企業負擔、擴內需的舉措等。
加強和改善財政宏觀調控
2013年積極財政政策的一個重要方面,就是結合稅制改革完善實施結構性減稅政策,包括:
推進營業稅改征增值稅——結合稅制改革完善結構性減稅政策,加快推進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工作,落實好支持小微型企業發展的各項財稅政策,完善穩定出口政策,落實好其他各項稅費減免政策,減輕企業和社會負擔,推動經濟結構調整。
擴大國內需求——著力擴大國內需求,完善促進就業的政策措施,多渠道增加農民收入,增強居民消費能力,大力支持商貿流通體系建設,保持合理的中央基建投資規模,落實好鼓勵引導民間投資的財稅優惠政策。
提高科技創新能力——保障科技重大專項順利實施,大力支持基礎研究、前沿技術研究、社會公益研究,發揮國家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基金的作用,推進區域科技創新公共服務能力建設,深化科技經費管理改革。
推進重點節能工程——加強節能減排和環境保護,推進重點節能工程建設,推動企業節能技術改造,加快發展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清潔能源,啟動新一輪農村環境集中連片整治,繼續實施天然林資源保護二期工程,擴大國有林場改革試點范圍,健全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政策。
促進中小企業健康發展——落實好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稅費優惠政策,擴大面向中小企業的融資性擔保業務規模并降低收費標準,開展政府采購信用擔保試點,促進緩解中小企業融資困難。
推進產業結構優化——加快發展現代農業,圍繞提質增效加快改造傳統制造業,完善支持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的財稅政策體系,推動服務業特別是現代服務業發展壯大。增強區域發展的協調性,支持深入實施區域發展總體戰略,加快培育各具優勢的城市群,繼續加大對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和貧困地區的扶持力度。
強農惠農富農——健全糧食主產區利益補償機制,增加農業綜合開發投入,深入推進涉農資金整合統籌,增加農業保險保費補貼品種,落實和完善農村金融獎補政策。
推動教育業——支持農村學前教育加快發展,提高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水平,落實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營養改善計劃,支持改善普通高中辦學條件,推進職業教育辦學模式改革,支持“985工程”、“2011計劃”等重大項目實施。
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提高新農合和城鎮居民醫保財政補助標準,支持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試點,推動各項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相互銜接,鞏固完善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運行新機制,重點推進縣級公立醫院改革,適當提高人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補助標準,推動實施重大疾病防控等公共衛生服務項目。
強化社會保障體系建設——鞏固新型農村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全覆蓋成果,研究建立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穩步推進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適當提高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建立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
加強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中央財政將繼續大力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地方各級財政也要落實資金來源渠道,特別是要按規定將土地出讓收益和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實施相關稅費減免優惠政策,切實降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成本,著力支持發展公共租賃住房,加快推進棚戶區和農村危房改造,扎實推進游牧民定居工程。
推動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發展——繼續支持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積極推動公共文化資源整合和共建共享,支持創建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加快推進文化體制改革,推動文化科技創新和文化傳播體系建設,加強國有文化資產監督管理。
優化國民收入分配格局——完善對壟斷行業工資總額和工資水平的雙重調控政策,加大對高收入者的調節力度,推動實施事業單位績效工資政策,繼續做好規范公務員津貼補貼工作,完善艱苦邊遠地區津貼政策,切實減輕困難群眾在教育、醫療、住房等方面的負擔,提高居民福利水平。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鞏固政法經費保障體制改革成果,改進政府提供公共服務方式,促進政府向社會組織購買服務。
深化財稅體制改革
健全財力與事權相匹配的財政體制,優化轉移支付結構,繼續完善省以下財政體制,健全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
預算管理——完善預算管理制度,健全預算編制和執行管理制度,加強政府性基金支出項目庫建設,擴大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實施范圍,首次向全國人大報送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積極推行預算績效管理制度,深化國庫集中收付和公務卡制度改革,深入推進政府會計改革。
狠抓增收節支——在落實好結構性減稅政策的基礎上,依法加強收入征管、應收盡收,堅決防止收取“過頭稅”、“過頭費”,加強機構設置和編制管理,嚴格控制人員經費、公用經費等一般性支出,嚴格控制“三公經費”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