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亂的擔保
發布日期:2012-03-27
混亂的擔保
近十余年來,擔保機構的數量上演了飛速發展的一幕。伴隨著行業的“鼎盛”,風險亦日益突出。
在我國,擔保行業是一個自身發展與中小企業融資狀況緊密聯系的新興行業。據統計,我國中小企業數量已達企業總數的99%。為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題,幫助銀行分擔風險,我國擔保行業應運而生。自中國經濟技術投資擔保公司于1993年成立以來,中國擔保行業在推動國家經濟發展、促進中小企業成長、增加政府稅收、關注弱勢群體、扶持“三農”等眾多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已成為中國市場經濟體系和信用體系建設中不可或缺的關鍵環節。
回顧我國擔保行業的發展歷程,大致分為四個階段。1993年至2000年,擔保行業在探索中前行,整體發展緩慢,擔保公司數量少,股本結構主要為政府出資;2001年至2007年,隨著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和民營經濟大潮席卷,擔保行業進入快速發展階段,民營資本開始注入;2008年至2010年,中小企業受金融危機沖擊生存異常艱難,政府加大對擔保行業扶持力度,大量民營、境外資本涌入,擔保公司數量呈爆發式增長,但同時出現大量“異化”現象;2011年以來,隨著七部委《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暫行辦法》出臺,各地融資性擔保公司整頓工作普遍展開,擔保行業步入規范運作、科學發展階段。
據統計,截至2010年底,全國融資性擔保法人機構共計6030家。其中,國有控股1427家,民營及外資控股4603家,分別占23.7%和76.3%。全行業資產總額5923億元,凈資產4798億元。在保余額總計11503億元,其中融資性擔保貸款余額8931億元(不含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性擔保貸款)。從區域分布看,東部沿海地區發展較快,中西部地區發展較緩,分布狀況不平衡;從股本結構看,民營及外資控股的擔保公司占整個行業的76.3%,擔保行業已由政府主導逐步發展為政策性和商業化并存;從業務類型看,傳統的銀行貸款擔保依舊是擔保公司主營業務,但同時,非融資性擔保業務不斷拓展,債券、基金等直接融資擔保業務成為大型擔保公司營業收入的重要來源。
但業內人士指出,在擔保業的注冊和行業登記混亂的背后,則是擔保行業整體發展的亂局。中關村擔保公司的研究資料顯示,盡管擔保機構眾多,但65%的機構缺乏盈利條件,27%的機構報告虧損,全國只有不足10%的機構運營處于良好的狀態。
整體來看,全國的擔保公司盡管數量龐大,但是從資本的利用效率來說,總體處于“規模而不經濟的”狀態。
資金危機四起
擔保行業地震不斷。
2011年,擔保行業危情爆發。河南擔保行業相繼爆出資金鏈斷裂危機,連云港擔保公司老總跑路,山東海龍違規擔保,東莞首家民營擔保公司債權清算。
2012年伊始,頹勢難轉。國內擔保明星人物陳奕標陷入“跑路”風波,其控制的華鼎和中擔兩家大型擔保公司搖搖欲墜。
毀譽之間,危機之差,擔保已被稱作“又一個來不及繁榮就陷入危機的行業”。
近期,由于工行等銀行收緊擔保貸款,廣州、北京等地的一些擔保公司頓時陷入資金鏈可能斷裂的危機中。一時之間流言四起,類似“擔保公司老板跑路了”的傳言在市場上口口相傳,使得相關銀行、擔保公司、企業均陷入恐慌中,給地方金融穩定帶來了很大的沖擊。
注冊資本7.6億元之巨的民營擔保巨頭廣東華鼎,經營已有八年,擔保金額140多億,服務了幾千家中小企業。曾經獲得“全省首批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示范單位”、“廣州市著名商標”等等多項殊榮。但在去年下半年,逐漸陷入了資金鏈緊張的泥潭,如今四處奔走求助。
首屈一指的民營巨頭擔保公司淪落至這般境地,皆因其大規模違規地做“流入”業務。即被擔保企業部分銀行貸款流入華鼎,華鼎利用資金進行放貸獲利,支付被擔保企業資金利息。據上述知情人士稱,華鼎與工行合作的項目中,近八成為此類業務。隨著事件爆發,各家銀行紛紛不再續貸,華鼎資金流便戛然而止。
華鼎融資擔保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陳奕標日前就明確表示,包括華鼎擔保在內的擔保集團資金鏈已經斷裂。而日前又有媒體報道,工行廣東省分行已經給出全面叫停與民營擔保“銀擔合作”的限期,將在今年11月份完全退出與民營擔保公司的合作。
資金鏈繃緊是擔保公司難以為繼的重要原因。據了解,華鼎擔保目前在保余額29億元左右。華鼎注冊資本金雖然高達7.6億元,但截至去年底,其已經墊付資金量約5億至6億元,流動資金僅一兩億元。同樣處于困境中的中擔投資信用擔保有限公司(簡稱“中擔”)也為陳奕標實際控制,根據中擔2010年度年檢報告,中擔的資產總額約為5.63億元,實收資本4.5億元,而其總經理劉輝透露中擔目前在保戶數300多戶,在保余額33億元。
華鼎融資擔保公司資金鏈斷裂如何償還挪用企業客戶資金的問題仍未見實質結果。而到底華鼎挪用了多少資金?企業方面初步統計的是17億,華鼎董事長陳奕標向廣東省金融辦匯報時則透露,共有19億資金被挪用,主要流向了香港兩家上市公司以及美國的一家公司。不過在解釋資金流向之時,華鼎卻有五六億元難以說清去處。
北京信用擔保業協會網站披露,2012年1月30日,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副處長劉軍、北京信用擔保業協會會長李世奇、北京中小企業再擔保公司總經理秦愷、北京市金屬商會,會同18家同中擔有合作關系銀行的負責人,與中擔公司全體高管舉行了一次“政、銀、企、擔溝通交流會”。
中擔辦公室工作人員張磊表示,中擔公司正在積極處理此次的資金流動性問題,中擔公司和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北京中小企業再擔保公司的領導專門成立了一個工作組。
“中擔公司相關人員近期已經與公司開展合作的中信、光大、農業銀行做了專門溝通,希望能夠得到銀行的支持,讓中擔度過危機,不要給行業帶來過于負面的影響。”中擔相關人士表示。
然而2月24日,凱晨世貿中心中座3層中擔擔保門口再次聚集了近20家企業上門“討債”。據了解,由于中擔擔保的“東窗事發”,部分進行“理財”的企業無力償還到期的銀行貸款,面臨強制償債的風險。
“已經收到了銀行委托律師發過來的律師函,但是企業償債能力不足,現在肯定還不上。”北京一家鋼材企業負責人表示,中小企業在貸款時,都會與銀行簽一份協議,企業在無力償還貸款的情況下,銀行會向企業法人強制償債。“可能賣車賣房也解決不了問題。”
擔保公司資金牽涉眾多銀行。從中擔、華鼎的官網上可以發現,與它們合作的就涉及工農中建和交通、興業等20家銀行。這些銀行、擔保公司、企業聯系緊密,任何一個環節出問題都會繃緊整個鏈條。
由于銀行只收不貸,擔保公司能做的業務越來越少,而每個月大量的到期擔保貸款,壓得其喘不過氣來。“從去年7月份以來,我們便開始替客戶墊資還款,墊到去年12月底,已經墊了幾個億出去,現在墊無可墊了。到今天,我們面臨的壓力是頂不住的壓力,很難撐。還撐不撐,公司高管也出現了不同的聲音。”某擔保公司高管表示,“如果繼續流血,都要撐不住了。我們公司一垮掉,勢必在行業內引發骨牌效應。”
據上述高管介紹,之所以出現這種危機,源起銀行的政策發生了變化。受溫州民間借貸危機的影響,從去年7月開始,多家銀行收緊了擔保政策,中行從去年7月開始便只收不貸,農行從去年8月中下旬開始要求提前還貸。從去年10月開始,工行也開始跟進,全面暫停民營擔保公司貸款業務,去年12月6日,工行方面表示總行出臺了一份文件,規定暫時只跟國有政策性擔保公司合作,審批嚴格控制。
據其介紹,銀行在收縮貸款的同時,還紛紛提高了擔保公司保證金比例,如中行將保證金比例由15%提高至20%,農行將保證金比例由10%提高到了20%。保證金的提高,又使得擔保公司一大筆的資金被吸了進去。
“廣東地區的擔保行業本來是比較穩健的,結果溫州出了事,我們也吃藥。”上述高管抱怨稱。“銀行方面排查風險,應該采取逐步壓縮的方法,如果全部只收不貸,我們擔心出現連鎖反應,現在整個行業都非常緊張。”該高管呼吁道,“對擔保公司和企業而言,關鍵是要讓他們逐步過渡,避免因資金鏈斷裂而死掉,一刀切的方式很容易造成整體風險!”
事實上,中國擔保業是在2009年建立起融資性擔保業務監管部際聯席會議制度后,才開始邁上正軌。近年來,偏緊的貨幣政策使中小企業的融資需求更為旺盛,為擔保公司迅猛發展提供了豐厚土壤。然而,高速發展之下,漏洞頻出,去年席卷全國中小企密集地的民間借貸危機更是讓這個蓬勃擴張的行業陷入重重危機之中。
不可否認,擔保公司在助力中小企業融資、活躍地方金融中,發揮了重要的作用,但是目前擔保行業魚龍混雜,也是眾所周知的事。虛假注冊、濫保圈錢,甚至非法募資、放高利貸,干什么都有,而幾乎每一家擔保公司對外拉業務時,都會打著與銀行關系特殊、能優先獲得貸款的旗號。擔保行業的混亂和其與銀行盤根錯節的復雜關系,蘊藏了極大的風險,溫州的民間借貸危機,便是從擔保公司開始的。
華鼎的衰敗,源于其罔顧風險,盲目擴張,激進涉足暴利的違規業務。在投資失敗和銀行貸款收緊的雙重打擊下,資金鏈瞬間告急。
盡管業內人士堅持認為,華鼎危機只屬于個案。但在中國擔保業發展的十來年歷史中,我們仍可輕易列舉出諸如康華、中科智等擔保巨頭的隕落。
高風險低收益
實際上,造成擔保行業整體操作風險的原因,一方面來自行業缺少監管的情況下,自律能力低下;另一方面,也來自于純粹從事擔保的話,風險和收益的嚴重失衡。
高風險、低收益、高度的資本依賴,成為擔保業的最典型特征。
那么,擔保公司為何不好好的經營而要走上這個高風險之路呢?據悉,由于行業競爭激烈,擔保公司一筆正常的融資性擔保業務,僅有3%左右的收入。也就是一家擔保公司即使做10個1000萬的大項目,獲得收入僅有300萬。因民營擔保業務抵押率比較低,若其中一個項目出現問題,將致使公司虧損幾近1000萬。
北京某擔保公司負責人表示,如果單純做擔保業務,擔保公司是很難發展壯大的,甚至持續經營都很難,發展壯大的唯一路徑,來自于把擔保作為一個平臺,進行綜合投資。而目前,不少擔保公司走的也正是“以投資養擔保”或者“以貸款養擔保”的路徑。
從實際運行中看,擔保公司的收益高低取決于兩方面,即在風險可控的情況下,擔保的費率和擔保資金的放大倍數。而決定這兩方面的,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銀行對其的信用認定。
頗為不利的是,在擔保和銀行的關系中,擔保公司往往處于弱勢地位。
某民營擔保公司總經理說:“我本來是替銀行分擔風險的,我現在還得求著它來做。”
自身資本實力弱、以及擔保公司之間的惡性競爭,往往使得擔保公司面臨著雙重困境:其一,無法提高擔保費率來覆蓋風險,又必須全額承擔代償風險;其二,銀行嚴格限定了其對擔保公司的總體授信額度和放大倍數,無法取得資本的規模效應。
“基本上,每家民營擔保公司都存在流入業務的違規操作,只是每家公司的業務比例不一樣。華鼎的流入業務占比高,高達5成以上,且規模大。當銀行對該公司資金只進不出時,資金循環鏈率先斷裂了。”知情人士如是說。
業內人士透露,擔保公司客戶經理、銀行相關人員都可從流入業務獲得比一般擔保業務更高的“回報”。擔保公司、銀行、企業三者獲得共贏,一直以來為各方默許,業內也對其違規性熟視無睹。
某公司負責人表示,“去年三月,中擔擔保的客戶經理找到我們企業,咨詢我們是不是有資金需求。當時,我們對資金的需求并不大,但中擔擔保的客戶經理表示,讓企業向銀行貸款1000萬,可以放500萬在中擔擔保進行理財,不僅不需要支付利息,甚至還有一點點收入。”碰上貸款不用利息,甚至有倒貼錢的好事,企業當然有想法了。
“當時,企業對中擔擔保的規模和口碑通過各種渠道進行了調查,都非常好。在北京現場的辦公環境也不錯,看起來很有實力。”上述負責人表示,經過了短暫的考慮之后,答應了中擔擔保客戶經理的貸款提議,而這也埋下了禍根。
而據另一家企業的負責人表示,中擔擔保在資金的運作中,會千方百計對資金進行“攔截”。他表示,“我們企業在中擔擔保做的銀行貸款擔保,但是中擔擔保以抵押資產不足為由,表示資金放在中擔擔保是規避風險。隨后便勸說企業做理財業務,結果導致了現在的局面。”
國有大行一位人士表示,中擔擔保一直以來在業內的口碑都不錯,也在北京擔保行業內很有名氣,與多家銀行的關系都非常好,銀行對這種擔保公司的信任度肯定也是很高的。
誰為危機埋單
擔保公司直接與企業掛鉤,銀行對融資性擔保公司的準入門檻不斷在提高,無疑是加強了中小企業的融資難度,要中小企業為政策收緊去埋單。企業一旦不能繼續通過擔保公司獲得貸款,資金鏈條上的各個環節危機四伏。
擔保公司為幫助中小企業解決融資難題應運而生,擔保機構的市場定位是為中小企業提供融資擔保服務,中小企業的融資需求就是擔保公司的市場。監管層的政策所允許擔保公司做的,也僅限于架通中小企業與銀行間的融資橋梁。因此擔保公司與被擔保的中小企業之間,亦形成了一榮俱榮、一損俱損的關聯。
隨著擔保政策的收緊,不僅擔保公司感受到了巨大的壓力,需要擔保的企業也在為收緊的政策“埋單”。一則近期在擔保業界廣為流傳的案例是,一家原本經營狀況不錯的企業,通過數家擔保公司的貸款擔保,從銀行獲得了近億元的貸款,“企業很有想法,獲得的貸款都拿來更新設備和做技改,這樣就能節省下來不少成本,提高利潤率。”一位業內人士向記者講述了這則案例,“但是銀行突然一下子收緊政策,企業不能繼續通過擔保公司獲得貸款,問題就顯現出來了,資金鏈條斷裂,企業撐不下去了。”
國家對融資性擔保公司的管理暫行辦法明確規定,“當被擔保人不履行對債權人負有的融資性債務時,由擔保人依法承擔合同約定的擔保責任的行為”,即在企業無法按時償還貸款的時候,需要由擔保公司進行代償,“銀行不管企業究竟是什么原因不能還貸,要求企業立即還貸,而且只收不貸;企業還不上就找擔保公司代償,甚至走法律程序。”上述業內人士說。
銀監會的一項統計數據表明,當前與融資性擔保機構有業務合作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含分支機構)共計超過了1萬家,融資性擔保貸款余額9000億元,貸款戶數16.6萬戶,其中為中小企業提供的融資性擔保貸款余額6894億元,占融資性擔保貸款總額的77.2%。而在東莞方面,市金融工作局的統計顯示,全市共有45家融資性擔保機構,其中法人機構42家,分支機構3家,截至2011年底,東莞全市擔保行業的在保余額達100多億元,其中大部分是融資性擔保。
近年來政策層面的聲音是,黨和政府的高層多次提及要加大金融業對實體經濟的支持,特別是要更多地關注中小微企業的融資需求,“去年溫家寶總理召開國務院會議提出了要降低中小微企業的稅收,為企業減負,對中小微企業的不良率有容忍度。”王先生認為,這些政策就應該加大對融資性擔保公司的容忍,“因為擔保公司是直接與企業掛鉤的。”但實際的情況是,目前銀行對融資性擔保公司的準入門檻不斷在提高,“一方面的確是可以幫助銀行加強風險管控,降低經營的風險;但是另一方面無疑是加強了中小企業的融資難度,要中小企業為政策去埋單。”
亂象困局求解
造成目前的危機,擔保公司自身的不規范,是重要原因之一,但是監管漏洞的存在和銀行的放任,也難辭其咎。
最近兩年,雖然銀監和地方金融部門對擔保行業進行了整頓,區分出融資性擔保公司和非融資性擔保公司,在擔保行業和銀行之間筑了一道防火墻,但是監管力度還遠遠不夠。從1995年頒布的《擔保法》開始,各政府部門相繼出臺一系列法律、規章、制度及扶持政策,加強行業監管。2010年3月8日,由國家銀監會、國家發改委等七部委聯合頒布的《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暫行辦法》初步確立由七部委監管下的部際聯席會議負責協調相關部門,共同解決融資性擔保業務監管中的重大問題,并授權各省、直轄市、自治區建立融資性擔保公司屬地管理的監管體系。目前,各地融資性擔保機構整頓工作已廣泛開展,擔保行業監管和運作體系正在逐步完善,這將有力推動擔保行業持續健康發展。然而,現行體制有其局限和弊端:一是政府部門多頭管理,難以形成統一意見,難以合力解決重大問題;二是地方監管部門有保護主義之嫌;三是行業管理不到位,缺乏行業準則和自律機制,對行業發展的重大問題仍缺乏明確、規范的指導。
大量非融資性擔保公司被銀行斷了奶,只能從社會圈錢和求生,滋生了大量非法募資、放高利貸、甚至行騙的行為,而監管上由于政策不明確,出了問題誰也不愿管,數量龐大的非融資性擔保公司成了誰也不愿抱的孩子,游離在監管系統之外。而即使是拿了牌的融資性擔保公司,也不乏在銀行內部人士的配合下,拐著彎抹著角規避監管,進行違規操作套錢和騙貸的,給整個金融系統帶來了很大的風險。
擔保行業的整頓和規范,迫在眉睫。各類擔保公司歸誰管,怎么管,急需政府出面,明確權利及義務。
此次危機中,銀行的放任也難辭其咎。信貸政策放開時,不少銀行的基層信貸人員,盡管明晰其中的不規范和風險,也都抱著僥幸的心理,睜一只眼閉一只眼,甚至干脆和擔保公司一起勾結獲利。如果不是銀行的放任,市場上何以出現如此多自稱和銀行有特殊關系的中介結構和人員?而一旦出現問題,銀行政策又走向極端,一刀切地全面收緊,使得形勢更為緊張。對于金融系統而言,流動性就是血液,如果忽然斷了血,再健康的機體也承受不住,何況是不怎么健康的體系。出現了問題,銀行也應為自己的審查不慎勇擔責任,即使承擔不良貸款率可能上升的風險,也應給市場提供緩慢過度的時間,否則,不僅會讓大量相關的貸款企業雪上加霜,銀行自己也會一起遭大殃。
事實上,成立一家合法合規的融資性擔保公司,其門檻并不低。在注冊資本金方面,任何地區設立融資性擔保公司,注冊資本都不得低于1億元,同時還要有符合任職資格的董事、監事以及高級管理人員與合格的從業人員,有健全的組織機構、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制度等。
此外根據銀監會、人民銀行、工信部等7部委統一出臺的《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暫行辦法》,對融資性擔保公司出臺了嚴格的監管指標,要求融資性擔保公司對單個被擔保人提供的融資性擔保責任余額不得超過凈資產的10%,對單個被擔保人及其關聯方提供的融資性擔保責任余額不得超過凈資產的15%,對單個被擔保人債券發行提供的擔保責任余額不得超過凈資產的30%,融資性擔保公司的融資性擔保責任余額不得超過其凈資產的10倍。
除了要受到嚴格的監管,擔保公司所面臨的經營風險同樣不小。“相關的政策規定,被擔保的企業要是還不起銀行的貸款,就要由擔保公司來代償;但是在企業經營正常,能按時償還銀行貸款的情況下,擔保公司的利潤來源就是從擔保數額中提取2.5到3個百分點的費用。”某擔保業人士表示,擔保公司所承受的風險與收益是十分懸殊的,“但又不能從事其他業務。”
作為化解中小企業融資難題的有效途徑,“銀保合作”這一模式在全國范圍內被廣泛運用。在擔保公司的賣方市場上,由于政策形勢變化快、受保企業資質優劣不齊,擔保公司須承擔大部分風險,而銀行得以將風險轉移到擔保公司身上,獨善其身。再加上評估部門高估抵押資產現象嚴重,以及風險補償和再擔保運行機制不到位等原因的影響,擔保公司單方面成為了擔保貸款鏈條中的風險高地。
廣東省社會科學綜合開發研究中心主任黎友煥,近日針對與民間信貸關系頗為密切的擔保業展開了調查。他的調查結論是:“20%的擔保公司出現資金鏈及經營問題。”黎友煥表示,雖然各地和各擔保公司的具體情況不盡相同,但其調查的擔保業相關數據可以反映全國擔保行業的現狀。黎友煥說:“我國擔保行業實際情況相當混亂,尤其是擔保公司與中小企業貸款公司、小額貸款公司、拍賣行、典當行、評估公司等金融機構聯系密切。有些還勾結一起從事高利貸等非法活動。因此各地情況也有所區別,比如溫州、鄂爾多斯等民間信貸風行的地區,擔保行業風險積累相對較高。我國擔保業發展法制不健全,制度不完善,監管不到位,擔保企業又不自律,不出事才怪。”
對于擔保業未來的發展,黎友煥表示:發展擔保業務信心強于資金,沒有資金可以想其他辦法,沒有信心則沒有業務發展的根基。在當前擔保業出現一系列問題的時候,信心快速下降,一旦市場信心崩潰,整個擔保市場將不可保全。
其次,擔保企業對過去的業務應該有所反思,對當前擔保市場出現的危機風險應該有所啟迪。一方面,應該腳踏實地從事本分工作,杜絕違規犯法;另一方面,根據自己的條件和實力,經營業務,避免好高騖遠,陷入風險漩渦。
“這次擔保市場風險危機最后的結果肯定是大浪淘沙,那些實力不濟或者經營管理不善的擔保公司將會被淘汰出局,但市場洗牌后究竟如何發展就要取決于制度的建設。”黎友煥呼吁,在政策層面監管部門要強勢介入消除風險,“一方面,擔保市場的混亂有待監管部門及時的監督和管理,消除存在的違規甚至違法行為;另一方面,銀行出于維護自身利益而無顧企業生存發展的行為需要有所節制,可以給銀行對擔保貸款風險權重指引,避免銀行一刀切傷及無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