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資委當辯論“王觀超現象”
發布日期:2012-03-27 來源:《中國投資?企業導刊》
國資委當辯論“王觀超現象”
文/歐陽君山
2月27日,世界銀行與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聯合發布題為《2030年的中國:建設現代、和諧、有創造力的高收入社會》的報告,遭學者現場抗議。如果說“攪局”,這遠不是最嚴重的,另有力量更強大也背景更深厚的攪局者,該報告因之而大幅刪改,它就是國務院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初步報告形成時,財政部曾發文至相關各部委會簽,唯有國資委提出強烈反對意見,認為報告提出的推進國有企業改革、降低國有經濟占比的建議有顛覆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的嫌疑,并要求與相關機構展開辯論。
不知道國資委具體要辯論什么,這里且報告一個案例,或許有助于國資委更加清醒地認識國有企業,也更加清醒地認識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2011年底,幾乎就在輿論熱議一位小偷無意中“偷”出山西焦煤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白培中巨額家財的時候,北京三九汽車實業有限公司系列特大貪污案已獲審結,該公司原法定代表人、總經理王觀超因個人或伙同他人貪污公款2629萬余元,被重慶市高院判處死緩。從法院認定并通報的數額案,王觀超并不算“大巫”,但檢方透露的細節發人深省,這就是王觀超把侵吞國有資產當作一門“事業”來做!
北京三九汽車實業有限公司是1999年成立的,系三九企業集團下屬的全資國有公司。王觀超出身貧寒,但天資聰明,且勤奮刻苦,在三九集團內算一個能力突出的員工,當時便獲任公司副總經理,負責公司日常事務,后在2003年成為公司法定代表人兼總經理,時38歲。這原是王觀超可以大有作為的舞臺,不僅因為他年紀輕輕就獨當一面,而且的確趕上汽車業大發展的好時機,但他的心思卻不在于把公司經營好,而是要把國有資產吞為己有。早在2001年,王觀超就在筆記本上寫下自己的心聲:“多成立幾家公司,用公款在里面玩,賺了歸自己,虧損由國家承擔,大家都是這么做的。”
王觀超大力以行動落實自己的心聲,通過種種途徑成立并實際控制另外六家公司,“用途”各不相同:北京佳恒偉業公司、北京陽光麗達公司、天津三九國際貿易公司用于承接三九汽車實業的資金及盈利業務;北京恒源投資公司用于收購三九汽車實業的載體;豐達百通公司用于隱匿公款及控股其他公司;世爵汽車專賣店則是為自己離開三九汽車實業所安排的一條“后路”。實際上,在相關的資金往來中,關聯公司中名叫“三九”的達數十家之多,有辦案檢察官表示,看一遍就“暈頭轉向”。為了“玩”,王觀超還有意讓公司內部職能部門“兵不識將,將不識兵”,造成管理混亂,以致企業改制后檢查庫存發現多出一臺奧迪轎車,居然無人能夠說清。
耐人尋味的還有,除平時熱衷編織個人關系網之外,王觀超還注重提高個人綜合素質,日常管理中主動找財會人員聊天,請教和學習財會知識;曾親自到北京大學一個法律研修班學習,并做了大量筆記,還聘請一批退休的司法人員當公司“法律顧問”。尤其奇特的是,王觀超平常并不住自己購買的房屋,而是在房子的對面租住一間,目的是專門觀察“不利情形”,可謂機關算盡——辦案檢察官感慨系之:“他是將侵吞國有資產當作一門‘事業’來做。”
王觀超為什么不一心一意把企業經營好、而要一門心思侵吞國有資產呢?在談到國有企業時,不能不提到一個有爭議性的老問題,那就是“所有者缺位”。主流經濟學認為,國企問題的癥結在于產權不清,“全民所有”實際上是“產權虛置”。另一部分學者認為,國企是“全民所有”,產權清晰,不存在法理上的“所有者缺位”,關鍵是如何避免經營者檀權導致事實上的“所有者缺位”。兩派意見都不否認存在所有者的問題,分歧在于所有者的含義。
所有者是什么意思呢?這是人們經常要說的,但可能也很少有人細想過。一句索馬里格言揭示了答案:“我和索馬里反對這個世界;我和我的部落反對索馬里;我和我的家族反對我的部落;我和我的兄弟反對我的家族;我反對我的兄弟。”意思是說,在博弈方存在的情況下,“我”和別人的組合是可能的,也是自然的,但從最終意義上,唯有“我”才構成真正的所有者。就像原子是化學反應中的最小粒子,“我們”都是可分解的,只有“我”才是不可再分解的“邏輯原子”。
不只是企業,包括一切組織在內,都是從“我”這個邏輯原子上“所有”來的,組織原就是“我”的組織。話說楚漢戰爭相持不下,項羽有點急,也考慮到自己力拔山兮氣蓋世,劉邦在體力和武藝上不是對手,提出單挑。《史記•項羽本紀》載:“項王謂漢王曰:天下匈匈數歲者,徒以吾兩人耳,愿與漢王挑戰,決雌雄,勿徒苦天下之民父子為也。”意思是說,原本就咱哥倆的事,現在把天下的老百姓都拖下水,為咱倆打了多年的仗,禍國殃民,哥們今天就單挑吧!認為項羽大老粗也好,英雄本色也好,反正這話掏心掏肺,楚漢戰爭確實不過就是劉邦和項羽兩個人的爭奪戰,劉邦集團軍的產權在劉邦,項羽集團軍的產權屬項羽,其他人都是“陪綁”,為劉邦和項羽做代理——這正是所謂“樹倒猢孫散”的原因,也是所謂“自助者天助”的原因,因為“我們”都是臨時性存在,關鍵在“我”,核心在“我”。
三九汽車實業的“我”與王觀超自己的“我”不能夠很好地重合,這應該是王觀超一門心思侵吞國資的終極原因。重慶市檢方總結出上級管理監督不到位、內部監督制約形同虛設、私設關聯公司套取國資、審計評估流于形式等四大原因,這當然沒有錯,而且一萬年都不會錯,但如果國企不能夠通過改革提升企業“我”和經營者“我”的重合度,國資流失恐怕不可避免。有個細節值得一提,那就是王觀超的胡作非為并非沒人知道,甚至已被人掌握證據,但相關人員自己也在侵吞國資。如副總經理、財務總監就曾舉報過,但目的是自己卷款潛逃,牽制王觀超告發。
尤其發人深省的是,王觀超自始至終都不認罪,明確向審訊人員表示:“你們已經掌握那么多證據了,直接定我就行了,何必一定要我自己說呢?我不可能自己挖坑把自己埋了吧!”這明顯荒誕不經,但如果說王觀超不是自己挖坑埋的自己,那是誰呢?國資委是不是就此辯論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