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電子商務勃發 仍面臨諸多挑戰
發布日期:2011-07-28 來源:《中國投資?企業導刊》
跨境電子商務勃發 仍面臨諸多挑戰
文/本刊記者 曾異香
無國界網購的大門已緩緩開啟,這對廣大網民和中小企業都是利好,但作為一種小額國際貿易,風險依然存在。跨國電子商務交易平臺的建立已沒有技術上的障礙,但在具體的交易流程上,仍然面臨法律、信用、支付、語言體系等方面的挑戰
受國際金融危機影響,企業急于降低成本、提高效率,而電子商務正是最好的實現方式。因此大量的傳統企業開始紛紛建立電子商務網站,通過互聯網開拓市場,這就導致2010年電子商務網站數量出現“井噴”,且越來越多的中小企業選擇電子商務來拓展業務,促進銷售。
據資料顯示,截止到2010年12月,我國使用第三方電子商務平臺的中小企業用戶規模,包括同一企業在不通平臺上注冊單不包括在同一平臺上重復注冊,已突破1400萬。
盡管如此,隨著這個市場的擴大,跨國電子商務交易平臺的建立已沒有技術上的障礙,但在具體的交易流程上,仍然面臨法律、信用、支付、語言體系等方面的挑戰。近日,從由國家工商總局市場規范與管理司、中國電子商務協會、德國國際技術公司、深圳市中企信星電子商務有限公司聯合支持,對外經濟貿易大學主辦的“電子商務跨境交易國際研討會”上獲悉,面對上述問題,中德、中歐之間正在探討一種積極的合作交易模式。
法律體系急需建立
電子商務對國際貿易法律方面的沖擊主要是因為現今應用于國際貿易的法律不健全而造成的。信息產業的發展史告訴我們,相關法律制度的制定遠遠滯后于信息產業的發展。
盡管目前網絡十分發達,但大部分還只能實現信息流通,而無法實現國與國之間貨物與資金的流通。貨物與資金的流通依然由固有的國家體系來控制。因而,跨境電子商務面臨可跨國境的信息與被國境隔斷的貨物與資金的流通這一雙重結構,這也造成跨境交易的不清晰、不順暢。尤其是大多數國家仍未能實現個人小額進口稅制的系統化管理,同一國家的通關處理也由于現場通關員的業務能力不同而存在不同尺度。
所以,目前一個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是制定一些相應的電子商務法律,以解決電子商務上發生的各種糾紛。
對外經貿大學黨委書記王玲女士說,電子商務跨境交易,是一種不可逆轉潮流。從相關資料來看,盡管歐洲發展很快,但本質上和中國是處于同一起跑線上,中國市場也將成為電子商務跨境交易的最大市場,因而相關法律、監管和消費者保護等問題成為了最重要的研究課題。
王玲認為,在這種情況下,迫切需要政府部門間進行國際合作,探索新的監管方式和方法,更好地保護消費者在使用電子商務服務中的權益,促進各國電子商務的健康發展。
據悉,中德兩國政府2010年決定,進行電子商務監管的合作研究,并通過此研究來給今后的網絡交易提供借鑒。
電子商務在中德兩國經濟中的地位越來越重要。2005至2010年,中國的電子商務交易額年均增長60%左右,德國電子商務在此期間增長近65%;2010年,中國電子商務B2C交易額達4884億元人民幣,德國達到2212億元人民幣。
歐洲大學研究所歐洲法學院米克利茨教授指出,雖然中德雙方甚至歐盟在網絡商品交易中存在很多相同特點,但在法律、法規和監管方面存在很多不同。通過雙方的比較研究,能夠清楚地看出當一名中國或者德國消費者在網上購物出現問題時,該如何更好地進行法律保護,這無論是對于兩國消費者本身還是兩國的網絡商品交易的順利發展都有著重要作用。
米克利茨說,通過研究,雙方發現在網絡商品交易中還存在很多挑戰。由于跨境信用卡支付的增多,需要遵循多國、多地區的不同規則,跨境支付保護成為一大特點;另外,當在國際網絡商品交易中出現矛盾時,如何進行調解,遵循何種解決方案,也亟需一個國際一體化的網絡商品交易框架出臺。
鑒于電子商務發展受到技術、信用水平的缺陷和法律滯后的阻礙,電子商務立法既要以確定性的安排彌補技術和信用的不足,又要給其發展創造寬松自由的環境。構建這樣的法律體系需要制定新的法律,也要合理解釋原有法律和創造有利于電子商務發展的配套法律規范。
信用評價和標識需統一
電子商務具有虛擬的特點,它不僅具有傳統商務活動的風險,而且還具有自己獨特的開放性、全球性、低成本、高效率特點。交易雙方的行為、市場中介的行為等都具有極大的不確定性,不守信用的行為在電子商務領域中更加突出。
而建立電子商務信用保障體系還存在著許多制約因素,如缺乏信用意識和信用道德規范、企業內部電子商務信用管理制度不健全、信用中介服務落后、缺乏有效的法律保障和獎懲機制等。跨境交易更加要求完善的、跨區域、跨文化、跨體制的信用體系來支持更加復雜的交易環境。
正如對外經貿大學電子商務研究所所長李安渝所說,電子商務是全球性的貿易,買賣雙方往往遠隔千里,不可能對交易對方作詳細的了解;而且,電子商務的標的具有虛擬性,缺少可以被具體控制的實物,于是,就對當事人的商業信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信息的不對稱性在電子商務環境下被降低,而信息量的增加,使一些虛假信息充斥其中,虛假信息被當作真實可信的信息使用時必然會對使用信息的一方產生危害,甚至照成巨大的損失。這種情況會進一步降低買家通過電子商務進行貿易的信心,抑制電子商務的發展。
李安渝就全球較重要的信用服務機構做了對比,希望可以從中找到一個平衡點。美國的BBBonl ine,實施隱私認證的計劃,全國有100多個仲裁點,操作起來比較容易;歐洲實行歐盟標識,但是僅僅針對大客戶。
中國實行信星計劃,是目前國內唯一最權威、規模最大的面向中小企業電子商務的第三方信用管理平臺,它利用互聯網廣泛發布企業基本信用信息并以指數方式表示信息的質與量,其目的是培養中國中小企業的信用意識,提高中國企業的信用透明度。對于申請成為信星會員的企業,信星計劃將提供掛標、積分管理、信星計劃網上載企業信息、工商信息核查服務。
但由于各國存在法律和當地文化差異,且缺乏統一的信用標識,目前的各國信用管理體系還不能很好地應用在電子商務跨境領域。
李安渝認為,對于電子商務應用在國際貿易中的安全性問題,各國政府應該緊隨電子商務技術的進步,繼續完善法律及各種規范性的措施,而各行業及相關機構應通過制定各種行業規范和完善認證體系來促進電子商務在國際貿易中安全性問題的解決。
在線支付須安全
電子支付是國際電子商務進行的必要條件,也是交易得以實現的重要環節。如果沒有第三方支付,就沒有電子商務產業的今天。跨境電子商務也離不開第三方支付。因此,第三方支付的國際化已然成為占領未來消費者市場的重要條件。
在這次研討會上,法蘭克福應用科學大學經濟學教授克呂格指出,目前全球的大部分的支付方式還僅限于本國內,實現真正全球化的支付方式只有少數幾個,這制約了電子商務跨境交易的發展,也會流失較多的潛在客戶。
電子支付涉及的當事人有:買方、賣方、各方銀行、認證機構等。所涉及的當事人很多,且都占有重要的地位。在國際貿易中,某一環節出現問題時,而數據又具有不可跟蹤性,責任主體的認證將難以解決。
2010年,中國進出口總額近3萬億美元,比去年同期增長34.7%,但9 9%以上還是通過傳統方式完成。深圳市一達通企業服務有限公司副總經理肖鋒認為,這主要有兩大原因:首先是國外因素,因為跨境交易必須遵守各國的法律法規,而各國法律法規又千差萬別;其次,國內人民幣非自由兌換因素,即中國的稅收體制導致進出口規則更為復雜,所以商業機構必須遵守相關游戲規則。
此外,還有一些客觀原因,如語言文化差異、速遞規模非外貿主流,灰色出口難以保證知識產權等一些小額外貿糾結。那么,電子商務跨境交易,如何能涵蓋主流的國家貿易群體?特別是中國與海外貿易運行中怎樣實現在線交易?都是不得不考慮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