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進普惠金融發展規劃(2016—2020年)
普惠金融是指立足機會平等要求和商業可持續原則,以可負擔的成本為有金融服務需求的社會各階層和群體提供適當、有效的金融服務。小微企業、農民、城鎮低收入人群、貧困人群和殘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體是當前我國普惠金融重點服務對象。大力發展普惠金融,是我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必然要求,有利于促進金融業可持續均衡發展,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助推經濟發展方式轉型升級,增進社會公平和社會和諧。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發展普惠金融。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發展普惠金融。2015年《政府工作報告》提出,要大力發展普惠金融,讓所有市場主體都能分享金融服務的雨露甘霖。為推進普惠金融發展,提高金融服務的覆蓋率、可得性和滿意度,增強所有市場主體和廣大人民群眾對金融服務的獲得感,特制訂本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