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萄酒業迎來規范整頓期
發布日期:2012-08-22 來源:《中國投資?企業導刊》
葡萄酒業迎來規范整頓期
文/本刊記者 曾異香
繼7月1日《葡萄酒行業準入條件》(以下簡稱《條件》)實施后,近日,《葡萄酒行業“十二五”發展規劃》(以下簡稱《規劃》)正式出臺。與之前葡萄酒行業的“十一五”規劃進口葡萄酒成了最大受益者的情況有點不一樣,新的五年規劃中,扶持國產品牌成了亮點,同時這也為加強葡萄酒行業管理,規范葡萄酒行業投資行為,防止盲目投資和低水平重復建設,引導產業合理布局,保障葡萄酒質量安全,促進行業健康有序發展提供了保障。
面臨三大挑戰
近年來,隨著我國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增長、居民消費水平不斷提升和消費者飲酒習慣逐漸改變,我國釀酒工業呈現了快速發展趨勢,特別是葡萄酒消費逐年增長,已成為我國工業經濟中增長較快且較具活力的產業之一。“ 十一五 ”期間,葡萄酒行業發展快速,呈現出經濟效益與產品產量同步增長的良好局面。2010年,我國葡萄酒行業規模以上工業企業248家。葡萄酒產量達到108.9萬千升、銷售收入325億元、利稅64億元。
盡管“十一五”期間,我國葡萄酒行業發展迅速,但還存在不少問題,主要表現于三個方面:
釀酒葡萄基地建設明顯滯后
“十一五”期間,我國葡萄酒產量快速增長,但原料品質及保障能力已成為行業發展的瓶頸,擁有穩定釀酒葡萄種植基地的企業較少,企業可控原料比例較低,釀酒葡萄仍以赤霞珠等品種為主,其它品種相對缺乏,導致產品比較單一,亟需在“ 十二五”期間加強釀酒葡萄種植基地建設,并對釀酒葡萄苗木培育、栽培模式、農藥使用、產量控制等方面實行全過程標準化管理,從源頭保障葡萄酒產品質量安全。
科技創新能力相對不足
在釀酒葡萄種植和葡萄酒釀造技術裝備方面的科技投入相對不足,葡萄酒生產企業科技投入占銷售收入比例仍然較低。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葡萄酒釀造微生物研發和產業化進程緩慢;對優良釀酒葡萄品種選育和種植技術、葡萄酒品質控制技術和裝備等方面的研究還有待加強;部分大型葡萄酒生產加工關鍵裝備仍需進口。同時,部分地區釀酒葡萄種植面積大幅增長,加工產能持續擴大,但種植、釀造、管理等專業技術人員的數量和能力無法 滿足產業快速發展的需要,人才隊伍建設亟待加強。
葡萄酒產品質量良莠不齊
我國葡萄酒產業發展時間較短,行業自律意識比較薄弱,標準制修訂等工作也相對滯后,葡萄酒產品分級制度尚未完全推廣,造成個別企業的生產經營和管理缺乏規范。部分酒莊酒、冰酒等名不符實,消費市場存在質量良莠不齊和以次充好、假冒偽劣等現象,個別企業甚至存在濫用食品添加劑等違法行為,給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帶來危害。
準入條件限制中小酒企
“十二五”期間,隨著人民收入水平的提高、葡萄酒文化和知識的普及,以及消費者對營養健康的重視,低酒精度的葡萄酒在酒類消費中的比例將繼續增加,為行業發展提供了空間。當然,相應地為進一步加強葡萄酒行業管理,規范葡萄酒行業投資行為,防止盲目投資和低水平重復建設,引導產業合理布局,保障葡萄酒質量安全,促進行業健康有序發展,工信部于6月份頒布了我國首個《葡萄酒行業準入條件》。
該條件從7月1日起正式實施,主要對葡萄酒企業的規模和生產力方面進行了限制。企業(項目)規模要求如下:以鮮葡萄或葡萄汁為原料生產葡萄酒產品(不包括葡萄酒原酒的新建企業項目),其年生產能力應不低于1000千升。新建葡萄酒原酒生產企業(項目),其年生產能力應不低于3000千升。以購入葡萄酒原酒(包括進口葡萄酒原酒)為原料生產葡萄酒產品的新建和改擴建企業(項目),其年生產能力應不低于2000千升。
《條件》一出就立即引起了社會各界人士的爭議。西南政法大學教授劉云生接受某媒體采訪時表示,條件的準入門檻太高,從企業(項目)規模,布局的規定,都將小廠家掃地在外,長此下去只有國有葡萄酒廠商和擁有大資本葡萄酒生產商才能生存下去,這樣只會造成強中更強,不利于市場競爭。煙臺白洋河釀酒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張濤說道:“也許今后,我國可以參照葡萄酒行業規范比較成熟的國家,針對中小型葡萄酒企業再出臺相關的條文。”
對于新條件限制中小企業的說法,工信部消費品工業司有關人士表示,《條件》的出臺可能會對中小企業造成一定的影響,但初衷是為了對葡萄酒市場加以引導,使葡萄酒行業有序發展。葡萄酒市場現狀不健康,不能完全任由市場調控。該政策對葡萄酒生產,原酒和銷售三類企業進行規范,并不是保護大企業、大資本,對中小企業也不是有意限制。
“十二五”期間四大重大工程
《規劃》提出,到2015年,葡萄酒產量達到220萬千升,比2010年增長100%,年均增長15%;銷售收入達到600億元,增長85%,年均增長13%;利稅120億元,增長88%,年均增長13% 。
為有效完成這個發展目標,《規劃》提出了幾大重大工程。
葡萄酒原料保障能力建設工程
按照“規模化經營,規范化管理”的原則,大力推動葡萄酒生產企業釀酒葡萄種植基地建設,支持企業與農戶建立長期穩定的合作機制,保障葡萄酒生產企業原料供應。具體包括:
(1)加強釀酒葡萄品種區域化與砧木選育。大力推進釀酒葡萄品種的區域化工作,篩選適合本區域的釀酒葡萄品種,發展中國特色的釀酒葡萄和葡萄酒;按照“適地適栽,適種適管”的原則,優化栽培技術方式,規范農藥使用;在主要產區建立一批釀酒葡萄砧木培育基地,篩選適合本區域的砧木品種,推廣嫁接苗種植。
(2)建立釀酒葡萄種植示范基地。開展釀酒葡萄區劃管理工作,支持企業在優良產區建立釀酒葡萄種植基地,在各主要產區的主要區域分別建立高標準、高質量的釀酒葡萄種植示范基地,完善技術服務體系,提升管理水平;規范種植技術、化肥和農藥的使用,實現標準化、規模化種植,保障釀酒葡萄原料的質量和供應。
葡萄酒行業科技創新工程
主要是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和發揮科技支撐作用。包括:
(1)加強科技創新平臺建設。
推動葡萄酒行業科技創新平臺建設,建立產學研合作聯盟,培育葡萄酒行業科技人才隊伍。重點突破一批重大共性關鍵技術,主要包括先進釀酒葡萄栽培和管理技術,適合本區域的葡萄酒釀酒酵母等菌種的選育、葡萄酒質量等級標準等的研究,為我國葡萄酒行業持續健康發展提供科技支撐。
(2)關鍵裝備自主化。開展葡萄酒行業所需的壓榨、除菌過濾和無菌灌裝設備等關鍵設備以及釀酒葡萄機械化種植設備的自主化研發,提高我國葡萄酒產業關鍵裝備的自主化水平。
(3)提高資源利用率。按照循環經濟的生產模式建設葡萄酒產業集群,指導現有葡萄酒生產改造升級,提高葡萄皮渣綜合利用水平,鼓勵主要產區建立葡萄酒固體排放物的綜合利用企業。
(4)節能減排。研究開發葡萄酒生產用水循環利用和減排技術、沖洗用水等流量控制技術。
質量安全保障能力建設工程
完善葡萄酒標準體系,加強企業檢(監)測能力建設,保障產品質量安全。發布實施葡萄酒行業準入條件,明確企業在產業布局、原料保障、生產規范、質量控制等方面的必備條件等。
(1)產品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建設。利用信息化技術建立以保障葡萄酒質量安全為中心的追溯體系,實現從釀酒葡萄種植、葡萄酒生產加工、流通、消費 全過程的產品信息可追溯。
(2)葡萄酒企業檢(監)測能力建設。鼓勵企業增加原料檢驗、生產過程監測、產品檢驗等儀器配置,支持主要葡萄酒產區建立服務企業的葡萄酒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技術示范中心,為企業提供產品檢測、人員培訓等方面的服務。
(3)完善葡萄酒質量標準體系。進一步完善葡萄酒質量標準,規范葡萄酒產地、年份、品種等方面的管理,研究制定冰葡萄酒等特種葡萄酒產品質量標準和生產操作規范。
(4)建立企業誠信管理體系。指導企業建立健全誠信管理體系,有效運行覆蓋全產業鏈的質量安全追溯系統,切實加強原輔料采購、生產過程、產品檢驗、廣告宣傳、產品追溯與召回等方面的管理,落實企業主體責任,構建產品安全長效機制 。
品牌文化建設工程
大力推動優勢葡萄酒產區品牌建設,培育和扶持一批創新能力強、經濟效益好、誠信度高、特色鮮明的葡萄酒生產企業。
(1)指導并加強品牌建設。針對各地區資源條件和企業特點,制定本地區葡萄酒品牌建設規劃,細化工作重點和實施步驟;明確地區葡萄酒品牌定位,加快優勢品牌的建立與推廣,增強其市場影響力和核心競爭力。
(2)支持優勢企業兼并重組。支持有能力的企業通過聯合、兼并、收購等方式實施行業整合,將以產品質量和特色為核心的品牌文化貫徹到產業鏈的各環節,建立集釀酒葡萄種植和葡萄酒生產、物流、銷售一體化的產業結構模式。
(3)葡萄酒文化建設。結合我國傳統文化,特別要結合各區域歷史、民族、飲食等文化,建立具有中國特色的葡萄酒文化。
(4)加強國際合作與交流。加大國外先進技術和高水平人才引進力度,鼓勵企業參加國際葡萄酒展會,展示我國葡萄酒產業形象。
與2010年我國葡萄酒的實際產量和銷量相比,“十二五”發展規劃的目標幾乎都是翻番,如何保證葡萄酒銷量和產量同步增長?如何落實《規劃》對原料、質量、創新以及文化的要求?這些問題都將需要產區政府和企業采取具體措施,落實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