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十條”利好中小企業融資
發布日期:2013-07-12

7月5日,國務院辦公廳正式發布《關于金融支持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的指導意見》,這份根據國務院安排,由中國銀監會牽頭起草的文件可凝練為新版“國十條”,成為外界解讀“李克強經濟學”的重要依據。
《意見》綜合提出了貨幣、信貸、證券、保險、外匯等多方面政策措施,著力調整優化金融資源配置,盤活存量資金,用好增量資金,有效推動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新版“國十條”亮點之一,便是要求各部門分工負責,協調落實,不同于以往的文件,該文件每一項政策后面都附了一個落實的部門。
新“國十條”在“盤活存量”方面,主要包括創新外匯儲備應用、探索發展并購投資基金、擴大民間資本進入金融業等十項措施:1發揮貨幣政策工具的引導作用。主要是用再貸款、再貼現和差別存款準備金動態調整機制進行引導;2創新外匯儲備運用。拓展外匯儲備委托貸款平臺和商業銀行轉貸款渠道;3探索發行企業優先股;4定向開展重組企業的并購貸款,并適當延長其貸款期限;5探索發展并購投資基金;6擴大不良貸款處置自主權。支持銀行開展不良貸款轉讓和自主核銷;7逐步推進信貸資產證券化常規化發展;8拓寬保險資金運用范圍;9引導銀行理財產品對接實體項目;10擴大民間資本進入金融業。
在“用好增量”方面,未來政策將聚集在支柱產業、過剩行業的消化轉移類企業、小微和三農等八大重點領域:
1.支柱產業。先進制造業、戰略性新興產業、現代信息技術產業和信息消費、勞動密集型產業、服務業、傳統產業改造升級、綠色環保;2.過剩行業中的消化轉移類企業。有競爭力、有市場、有效益的企業和產品;3.小微企業。特別是科技型、創新型、創業型小微企業;4.“三農”。重點是農戶、農業現代化產業,農村新型經營主體和農產品批發業;5.居民消費;6.國際化發展的優勢產業;7.重點在建續建工程和項目;8.鐵路等重大基礎設施、城市基礎設施和保障性安居工程等民生工程建設。
這背后的政策邏輯,便是“堅持有扶有控、有保有壓原則,增強資金支持的針對性和有效性”,亦即“國十條”的第二條,引導、推動重點領域與行業轉型和調整。
有人指出,將信貸資產證券化從試點階段逐漸轉為常態化,可以為商業銀行盤活存量創造一個重要的出口,可以更多地利用好市場的潛力,來推動直接融資的發展。當商業銀行把一部分信貸資產證券化后,就可以騰挪出更多的信貸空間,在保證資本充足率的情況下,更多的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三農”企業就可以獲得更好的金融支持。(世界經紀人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