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延慶縣資金獎勵政策
一、政策依據
延慶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節能專項資金的管理辦法》。
二、獎勵政策
(一)能源審計獎勵政策
1.獎勵對象:年綜合能耗在5000噸標準煤以下的用能單位
2.獎勵條件:開展能源審計并且通過縣發展改革委組織的考核組驗收。
3.獎勵標準:給予用能單位7萬元中介咨詢費補貼獎勵。
(二)清潔生產獎勵政策
1.獎勵對象:自愿開展清潔生產的用能單位。
2.獎勵條件:順利通過市發展改革委專家組驗收。
3.獎勵標準:我縣給予10萬元中介咨詢費補貼。
(三)節能技改獎勵政策
1.征集范圍:我縣的用能企業和公共機構。
2.征集項目內容:開展太陽能熱水利用、綠色照明等方面的節能技術改造。
3.征集條件:在本縣行政區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經營狀況和經濟效益良好。具備較完善的能源計量、統計和管理體系,形成的節能量可核實。
4.征集和獎勵程序:由符合條件的單位上報節能改造項目計劃至行業主管部門。縣發展改革委對征集上來項目進行整理、篩選并存檔;
5.獎勵標準:項目竣工后,縣發展改革委委托具有資質的第三方對項目節能效果進行評審,根據評審結果給予不超過20萬元(單體工程)的節能專項資金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