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輪國企改革啟動以來,政策觸角正在向備受關注的薪酬領域延伸。國企負責人在現有規范之外的“職務消費”將被根除。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四次會議昨日召開。
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組長習近平主持并發表重要講話。
會議審議了《中央管理企業主要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關于合理確定并嚴格規范中央企業負責人履職待遇、業務支出的意見》、《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建議根據會議討論情況進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報批實施。
“合理確定并嚴格規范中央企業負責人履職待遇、業務支出,除了國家規定的履職待遇和符合財務制度規定標準的業務支出外,國有企業負責人沒有其他的‘職務消費’,按照職務設置消費定額并量化到個人的做法必須堅決根除。” 習近平強調。
一位央企工作人員對《第一財經日報》記者分析,此次會議強調了對央企負責人履職待遇和業務支出進一步規范,這同中央一直提出的“改作風”、反“四風”一脈相承。
該人士對記者透露,按照相關部門的規定,中央企業負責人享受一定的職務待遇,主要包括公務用車、通信、業務招待、差旅、國內外考察、培訓等項目。通俗說就是“吃”、“住”、“行”三方面,比如出差差旅報銷標準、長途出差是否能乘坐公務艙、日常辦公可以使用多少排量的汽車等,還包括業務招待中能否贈送禮品,招待地點是否能選擇一定檔次的消費場所等。
超規范的消費一是鋪張浪費,二是違規報銷。比如,在八項規定之前,企業中公車私用現象、公務用車維修保養環節上鋪張浪費的情況仍時有發生。
此前媒體也披露,一些企業借洽談業務、商務考察等名義,搞公費旅游和吃喝玩樂,也花費不菲。
在違規報銷上,八項規定之前,職務消費的問題也時有發生。比如,企業公務接待時常會使用公款信用卡進行結賬,但如果財務部門對這些消費的原始憑證把關不嚴,公款消費很容易被用于個人消費或轉移為親屬消費。
另外,一些企業曾出現過用公款支付應當由個人承擔的購置住宅、住宅裝修、物業管理等生活費用,或者挪用企業的材料物資,修建和裝修個人住宅。
還有一些企業曾出現過違反規定用公款為個人購買商業保險或者支付相關費用,或者違反規定用公款為個人變相支付各種理療保健、運動健身和會所、俱樂部等費用。
事實上,中央對于央企負責人的職務消費標準一直在持續規范中。前述央企人士對本報記者表示,在國資委嚴格規范和中央八項規定的要求下,現在央企負責人的職務消費被嚴格控制,比如超標的車輛早已由集團公司總部統一封存;用餐方面現在即便是有集團公司領導出席的會議,一律按照中央規定用自助餐而不再安排桌餐;領導會議支出都采用實名報銷。
在“關后門”、“封旁門”的同時,央企負責人的薪酬也有正常調整的空間。
昨天的會議中,習近平指出,改革開放以來,中央管理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取得積極成效,對促進企業改革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同時也存在薪酬結構不盡合理、薪酬監管體制不夠健全等問題。
“要從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基本國情出發,適應國有資產管理體制和國有企業改革進程,逐步規范國有企業收入分配秩序,實現薪酬水平適當、結構合理、管理規范、監督有效,對不合理的偏高、過高收入進行調整。” 習近平強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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