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中小企業協會與廣東省中小企業發展促進會擬共同組織發行50億元廣東省中小企業集合債券
發布日期:2011-12-15
簽約方:中國中小企業協會、廣東省中小企業發展促進會
為貫徹落實國家扶持中小企業的政策,實施廣東省中小企業成長工程,拓寬廣東省中小企業的直接融資渠道,廣東省中小企業發展促進會聯合中國中小企業協會共同組織發行中小企業集合債券,擬共同組織發行50億元廣東省中小企業集合債券。
中小企業集合債是一種創新融資模式,它直接的價值在于這種模式較好解決了中小企業融資中風險與收益不對稱的問題,解決了中小企業中長期發展資金不足的問題,為中小企業融資開辟了新途徑、新模式。
廣東省中小企業發展促進會一直致力于整合各種社會資源為企業服務,尤其重視為中小企業解決融資困難,此次促進會得到中國中小企業協會支持,將為廣東中小企業拓寬更多融資渠道。
雙方合作組織發行的中小企業集合債券采取“協會牽頭、政府組織、企業自愿、集合發行、分別負債、統一擔保”的模式,有利于提升企業債券的信用等級,解決了單一企業尤其是中小民營企業因為規模較小不能獨立發行企業債券的矛盾,同時通過在資本市場發行企業債券,可以有效降低當地企業融資成本,擴大當地中小企業融資渠道,對提升中小企業的市場形象、促進地區民營企業發展具有良好的作用,對發展多層次資本市場具有積極意義。在中小企業資金需求緊迫的情況下,雙方的合作實在為企業帶來福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