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游走于灰色地帶的民間融資處在了風口浪尖上。今年下半年,“高利貸”、“跑路”、“崩盤”等字眼令其負面形象急劇放大。
民資是一把“雙刃劍”。浙江作為民資豐沛之地,潛藏于民間的資金數額達數千億甚至萬億元之巨。如此大規模的民間融資市場生存于地下,無法得到合理引導,勢必會形成魚目混珠的局面。一方面,既有大量資金流入實體經濟,在一定程度上紓解中小企業融資難;另一方面,也有不少資金進入投機渠道甚至非法渠道,埋下巨大的金融風險與道德風險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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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道之一:引向實體經濟
讓民間融資陽光化,關鍵就在于為民資找到合適的投資渠道。《意見》確立了積極拓寬民資投資渠道,合理引導民資流向的思路,明確對民資非禁即入,包括鼓勵和引導民資進入實體經濟、重大項目建設等領域。
事實上,民資并不排斥實體經濟。人民銀行溫州市中心支行調查顯示,2003年溫州民間借貸資金高達90%的比例流入了生產經營、小生意和養殖業等實業領域,僅10%進入建房購房等其他途徑。此后幾年間,隨著房地產市場的升溫及礦產等資源價格急劇上漲,才逐步偏離實業,大量的資金涌入房地產、礦業等投機領域賺“快錢”。今年以來,溫州民間借貸資金規模約1100億元,其中投向生產經營占比驟降至35%,用于房地產投資的占20%,而流入民間借貸市場的資金多達45%,“以錢炒錢”成為當地民間融資的重要流向。
省金融辦負責人表示,吸引民資復歸實業,關鍵是讓他們看到投資的前景。《意見》為民資所辟設的上述陽光化投資領域,都蘊含著大量的投資商機,回報不菲。以“十二五”海洋經濟重大建設項目規劃為例,全省統籌安排相關重點建設項目近500個,總投資約1.2萬億元,“十二五”期間將投資8000多億元。2010年至2012年,省政府每年安排10億元專項資金,重點支持海島基礎設施、海洋科技研發等項目建設,并建立10億元海洋產業基金,引導社會資金投向海洋新興產業、臨港先進制造業等。正因為發展空間巨大,才更需要資本的助力。像現代服務業、戰略性新興產業等也都是浙江“十二五”時期發展的重點領域,可以說早進入就早得益,誰抓住了先機,誰就掌握了未來發展的主動權。
通道之二:灰色融資換新裝
充裕的民資如何有效地轉化為規模化的產業資本?民間“地下融資”如何轉化為陽光下的規范投資?方興未艾的PE(私募股權投資)無疑是民資陽光化的合適路徑之一。省金融研究院常務副理事長、省上市公司協會會長陳國平說,對浙江民資需要有一種金融工具去引導、集合,PE一頭聯結著社會資金,一頭聯結著產業項目,恰好具有這樣的“橋梁”功能。
近幾年風起云涌的眾多浙江PE機構,宛如民資接受陽光哺育的一座座“陽光房”。據工商部門統計,目前全省以創投、風投為名注冊的企業約200家,注冊資本超過100億元;以投資管理、股權投資為名注冊的超過1000家,加上參與股權投資的各類企業,浙江PE可謂蔚為壯觀,其資金絕大部分來自于民營企業。正是這些大大小小的PE,猶如一根根“管道”吸納著民資,有序地流向新能源、新材料、物聯網等戰略性新興產業、海洋經濟和現代服務業。浙商創投董事長陳越孟對此深有感觸,浙商創投自成立以來,幾乎每次設立基金都是提前結束募資,民資對股權投資的熱衷由此可見一斑。
政府不僅樂觀其成,更樂于加力助推。我省除了出臺對股權投資機構的扶持政策外,在省政府決策、牽頭下,還相繼發起設立了全省第一只管理規模達50億元的浙商產業投資基金和規模為5億元的省創投引導基金,并推動開展全省未上市公司股份轉讓試點。陳國平說,設立政府引導基金和各類股權投資基金,目的就是充分發揮民資豐裕、投資者積極性高漲、風險承受力較強等優勢,以集約化管理方式,推動民資陽光化進程。
通道之三:有望“嫁入”銀行
浙江民資對投身金融業有著超乎尋常的熱情。近年來,無論是浙商銀行的組建,還是城市信用社、城市商業銀行改革,抑或小額貸款公司、村鎮銀行、農村資金互助社等新型農村金融組織的試點,無一不活躍著浙江民資的身影。截至11月末,全省小貸公司共批準200家,已正式開業的有171家,這些小貸公司幾乎全部由民營企業擔綱發起設立。村鎮銀行也是如此,浙江銀監局原局長楊小蘋說,即使按銀監會相關規定,民營資本只能充當第二股東以下的村鎮銀行,民資照樣趨之若鶩,在全省現有的32家村鎮銀行(含寧波)中,家家都有民資股東參與。
民資進入金融業,在政策和法律層面已沒有任何障礙。浙江金道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一級律師童松青表示,2005年和2010年國務院相繼出臺了兩個“36條”文件,即《非公有制經濟36條》和《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發展若干意見》,均對民資進入金融業作了明確闡述。但從操作層面看,民資要想真正無礙地進入金融領域還有待時日,特別是民資所遭遇的“玻璃門”、“彈簧門”等現象亟待破除。因此,吸引民資進入金融業關鍵還在于開放力度與落實力度。
此番《意見》明確加快地方金融機構發展步伐,吸引更多民資參與地方金融機構改革的舉措,顯然表明我省在地方金融機構改革方面將進一步敞開對民資的大門。事實上,浙江地方金融改革起步早、發展快,形成了自身的特色與優勢,在全國處在一個領先位置。“十二五”時期,無論是建設中小企業金融服務中心,還是打造民間財富管理中心,對民資都意味著是難得的機遇。具體而言,像地方商業銀行、農村信用社改革,小額貸款公司設立和增資擴股,村鎮銀行和農村資金互助社試點擴面,都有望成為民資一展身手的“夢工場”。
陳國平認為,民間金融是地方金融機構成長的邏輯起點。因為地方金融機構的主要服務對象是中小企業和地方居民,這與民間金融的服務對象定位基本相重合。民間金融形態通過規模形成高組織化的正規金融機構是其客觀、內生的要求。由此,民間金融與地方金融機構在某種程度上有著天然的“血緣”關系,民資參與地方金融機構發展可謂“近水樓臺先得月”。
第一評論
讓陽光照耀更多角落
正當溫州等地的民間融資被高密度聚焦之時,省政府審時度勢,及時出臺了國內首個引導和規范民間融資的管理辦法。在當前不少中小企業尤其是小微企業身陷融資困境,民間借貸利率飆升的情形下,此舉對引導民間融資陽光化發展、規范化運作不啻一場“及時雨”。
民間融資是一把典型的“雙刃劍”。從積極層面看,它作為正規金融的有益和必要補充,彌補了前者不愿涉足或供給不足所形成的資金缺口,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但需要正視的是,民間融資活動隱蔽性強、參與主體復雜、涉及面廣,加之現階段相關法律制度尚不健全,監管缺位,其風險隱患不可大意。一旦融資主體資金鏈斷裂或發生非法集資等違法行為,極易滋生暴力討債、非法拘禁、惡意逃債等惡性案件,甚至釀成群體性事件。
當前國內不少地方的民間融資坐上“火山口”,凸顯的實則是中小企業融資難與民資投資難“兩難”現實。一方面,銀行信貸原本就“僧多粥少”,加上高通脹預期下的銀根緊縮,不少中小企業難入銀行“正門”貸款,不得不走“偏門”尋求民間借貸來維持企業日常運轉。以溫州為例,抽樣調查顯示,約85%的當地中小企業有民間借貸,其中三成中小企業完全靠民間融資來維持“生計”。
另一方面,民資又缺乏合適的投資渠道。民間雖積聚著大量的閑錢,但大都投資無門。在通脹高企的情形下,名義利率長期低于通脹率,造成銀行存款事實縮水;而股市低迷、樓市泡沫化,使居民缺乏實質性的資產增值保值投資渠道。對多數人而言,參與實體經濟投資機會畢竟不多,加之當下實業利潤率也不高,客觀上必然驅使大量資金“游蕩”在地下金融市場“以錢生錢”,甚至演繹全民借貸的瘋狂。
規范民間融資市場,當務之急乃是給民資尋找陽光化的出路,使之從地下“暗流”變為地上“明渠”。我們欣喜地看到,隨著浙江引導和規范民間融資管理辦法的率先出爐,一條條投資“明渠”已然擺在民資面前:流向實體經濟、參股地方金融機構、投身PE……我們相信,隨著新政的逐步落實到位,民資的未來必定會陽光普照。
化解民間融資風險,加強監管是必須的。逐利是資本永遠不變的天性,在任何時候都會有人為追逐高額利潤而不惜鋌而走險。我們既要看到民間融資所起的積極作用,也要正視放任其無序發展所帶來的負面影響。由此,浙江在合理引導民資流向的同時,對非法集資、高利轉貸及資金掮客等違法行為和“臺會”、“標會”等非法金融組織進行嚴厲打擊、堅決封殺。同時,積極探索強化對民間融資的源頭管理,包括建立民間融資備案管理制度,培育民間融資中介服務機構,加強對民間融資動態跟蹤和風險預警等,同樣是民資陽光化的正本清源之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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