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長三角國際一流營商環境建設三年行動方案的通知
發改法規〔2022〕1562號
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安徽省人民政府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牽頭部門、發展改革委:
經推動長三角一體化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銜接審核,現將《長三角國際一流營商環境建設三年行動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國家發展改革委
2022年10月8日
附件:
《長三角國際一流營商環境建設三年行動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