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員起消費者當好“啄木鳥”的責任與貢獻
新華會展12月7日電 12月5日,由中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學研究會、中國技術監督情報協會主辦的第二屆“3·15打假論壇”在京舉辦,中國消法研究會會長河山等法學專家對打假索賠和公民打假等社會關注熱點,從法律層面作出解讀。此外,會上還對由21CN聚投訴、北京晨報、南方都市報、南方周末、法治周末5家媒體評選出的10個“2015年度中國消費維權獎”進行頒獎。
中國消法研究會會長河山在論壇上發表演講。新華網發
自1993年消法第四十九條的懲罰性賠償問世,到兩年后民間打假人王海購買假冒索尼耳機獲得雙倍賠償,職業打假人群體一直在發展中壯大。中國消法研究會會長河山在會上作了有關我國3·15打假索賠的產生與發展的主題演講,他說到:懲罰性賠償還要發展,消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也會與時完善,法律不是一紙空文,他要解決現實問題,怎樣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制定好,切實保護好消費者權益,那就得打假。打假不僅要靠政府部門,還要發動群眾,動員起消費者當好“啄木鳥”的責任與貢獻。
在中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學研究會常務副會長曹三明看來,消法實施以來,特別是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食品藥品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以來,在3·15打假中,存在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如官方打假與3·15打假、懲罰性賠償與維權過度等。
中國消費者報原社長、中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學研究會副會長李學寅說,個人打假的示范作用可以激勵和鼓舞廣大消費者,參與到打擊假冒偽劣商品、凈化市場的斗爭當中,形成打假維權的社會共治氛圍。
“希望打假者堅強,勇于擔當,在依法進程過程當中發揮重要的作用。”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張進先表示,人民法院對消費者維權提出了一個理念,就是要支持依法維權,倡導理性維權,抑制過度維權。希望消費者維權不要偏離法治軌道,把打假的重點放在打擊假冒偽劣商品上,而不僅僅針對現有商品的標簽說明。
民間打假人王海則在會上表示將會堅持原則,依法維權,他提到:職業打假人也好,消費者打假也好,一定要將公眾利益置于私利之前,這樣才能最終獲得個人利益的最大化。此外葉光、劉殿林、邢志紅等民間打假人也在會上分享了自身的打假經歷。
會上,由21CN聚投訴、北京晨報等媒體評選出了包括治理旅游宰客的“青島大蝦維權”、促進民航與衛生急救系統改善服務的“南航急救門”、涉及數十萬車主人身安全的“速騰斷軸門”等10個2015年度消費維權案例,并對事件中積極維權的個人和單位頒發了“2015年度中國消費維權獎”。(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