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很多老板的頭腦中,都認為,新三板幾乎沒有門檻。的確,僅從法規來看,是沒有門檻:新三板上市公司必須是非上市股份公司;存續期必須滿兩年;必須具有穩定的,持續經營的能力;主營的業務必須要突出??纯?,既不要求你盈利多少,也不要求你資產多少,只有一個量化指標:兩年!多低的門檻??!
因為門檻看似很低,眾多企業便蜂涌而至。部分不良中介機構為了攬生意,也開始忽悠老板們:“保證給你弄上市!然而,有一道看不見的門檻,把這些企業中的絕大部分給絆倒了,那些拍著胸口“保證”了的中介機構,把預付的服務費用裝進口袋后,開始支支吾吾閃爍其詞左顧右盼找客觀原因了。某些企業曾經在某企業會議室里,親眼見證了老板當面質問某會計師事務所:“收錢之前,你們不是說我的企業百分之百可以上新三板嗎?現在為什么又說不能了?
新三板上市條件中沒有明文規定“財稅核算必須規范”,但這卻是必須做到的。不規范想上市?做夢吧!
2.最大的不規范
這些栽倒的企業,最大的不規范是一直搞“兩本賬”。為了逃稅,他們做兩本賬,一本給稅務局看,營業收入和利潤很少,一本給自己看,真實反應營業收入和利潤。比如,實際收入1億元,利潤2000萬,報給稅務局的賬上卻只有收入2000萬,盈利50萬。這就面臨很大的風險:
(1)如果馬上把營業收入從每年200萬釋放到1億元,這個“突飛猛進”如何向稅務解釋,稅務局只能理解為以前“隱瞞了收入”,馬上來檢查,而這些企業的“外賬”破綻百出,一查就查出大問題,如果被稅務處罰,留下大污點,就永遠別想上市了!哪個股民愿意把信任交給一家偷稅漏稅的企業?
(2)如果不釋放這個隱瞞的收入,會計師事務所審計時就不讓過關——隱瞞收入比例如此大,怕沒有哪家正規的會計師事務所敢出報告,券商也不敢接手。那么,事務所會要求把真實的收入做出來,真實收入做出來,就意味著補巨額稅收,還面臨罰款,依然留下污點。
(3)退一萬步說,事務所、券商都高抬貴手,讓你過關了,稅不補,營業收入和利潤在掛牌之后釋放(這一行為,本質上是串通做假)。這意味著,在掛牌后第一年,你的營業收入可能坐直飛機一樣上升。針對這一點,多位證券從業人員表示擔憂:坐直升飛機,怎么解釋?搞不好把券商、事務所都拖入泥潭,“做假”行為暴露。
當然,也有企業做“兩本賬”,是為了虛增利潤,以便更容易融資或上市。雖然這樣做不涉及逃稅,但依然是重大的不規范,需要“兩賬合一”,釋放潛虧。
3.最大最硬的骨頭,讓某些企業啃
除了“兩本賬”,還有別的不規范嗎?還有,但這些不規范,都是容易解決的,要么是錢的問題,要么是技術問題。比如:
(1)股東借支長期掛賬,可能被稅務認定為變相分紅,得補稅。這個問題,讓股東找點資金周轉一下,還了就行了。
(2)股權不規范,股東在多個經營類似業務的公司中做股東,涉及“同業競爭”。這個也不難,讓股東從其他公司中退出來就行了,只是退出的代價可能比較大——轉讓股權,需要繳巨額的個人所得稅(某些企業出面解決,通常繳稅很少甚至不繳)。
(3)內控制度不健全,比如收支審批不規范,股東拿錢太隨意等,這只是技術問題,好解決。
(4)核算方法不規范,收入確認不及時,費用列支不配比,成本結轉方法不合理等,這些也是技術問題,好解決。
(5)賬面利潤較多,想分紅,但涉及巨額個稅。這個也好解決,一般的咨詢機構就是說服老板繳稅,某些企業的解決方法是不用繳稅或繳很少的稅。
某些公司根據都江堰治水原理,創造了“節稅工程”,宣傳的是“有了節稅工程,從此不用再做兩本賬”。核心業務就是幫助企業從“兩本賬”走向“一本賬”,徹底陽光化,但又不多繳稅。
當然,容易解決的問題,他們不會找某些企業。他們給某些企業啃的都是最大最硬的骨頭:解決“兩本賬”的問題,實現“兩賬合一”,釋放真實的營業收入和利潤,或者釋放潛在的虧損,前提是不補稅,不被稅務局處罰,不影響新三板掛牌進度。當然,也有企業讓某些企業解決股權轉讓、分紅問題,轉讓或分紅,但不繳稅或繳很少的稅。
如果僅僅從財務與稅收層面,這個硬骨頭無論如何啃不下來,必須從企業業務架構層面著手。2014年6月以來,某些企業啃了50多個這樣的硬骨頭?;舅悸肥菍嵤炫魄暗闹亟M,通過重組盈利業務來變相地釋放隱瞞的收入,或者通過重組虧損業務來變相地釋放潛在虧損。當然,思路說起來就這么幾句話,但操作起來很累,有很多細節問題需要明確,特別是解決的時間點很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