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豐臺區環保局正式通報稱,北京辛普勞食品加工有限公司因水污染物超標排放,對該企業處以3918481.56元罰款。這是本市環保部門成立以來,單筆罰款金額最高的一次行政處罰。
豐臺區環保局監察支隊負責人陰素貴介紹了案件基本情況。2014年11月21日,豐臺區環保局對北京辛普勞食品加工有限公司排放的污水進行例行檢測。經檢測發現,該公司排放的污水中化學需氧量濃度為563毫克/升,超過《水污染物排放標準》規定的500毫克/升的排放限值。執法人員當場采取措施,關閉了廢水排放閥門,并責令該公司調用抽水車,每天將污水運至污水處理廠進行處理。
2014年12月5日,豐臺區環保局對該公司正式立案調查。調查發現,該公司成立于1992年,是豐臺區一家老企業。公司的兩座污水處理站分別建于1993年和1996年,一直正常運行。該公司對環保工作也一直比較重視,每年都主動委托有資質的檢測機構對公司的污水進行檢測,20年來未發生過水污染物超標排放問題。2014年10月底,該公司對兩座污水站進行更新改造。但是,他們沒有按規定主動向環保部門申報,在改造期間,部分污水未經充分處理就排入了市政管網。
2015年3月10日,豐臺區環保局舉行了行政處罰聽證會,聽取該公司的陳述申辯意見。申辯過程中,該公司強調,20多年來一直很重視環保工作,這次超標排放也并非主觀惡意,希望環保部門能從輕處罰。
“依據《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條例》,這種情況應該處以應繳年排污費2倍到5倍的罰款。”豐臺區環保局法制科負責人劉垚介紹,結合實際情況,豐臺區環保局做出了年應繳排污費3倍的罰款,罰款金額總計3918481.56元。之所以數額較大,是因為該企業是食品加工企業,自身的污水排放量大,應繳排污費的基數大。“企業對污水處理設施進行改造的時候應該向環保部門申報,審查通過了才能施工,不申報是一個加重處罰情節。但考慮到企業整改態度積極,措施到位等,所以沒有實行上限處罰。”劉垚表示。2015年3月17日,豐臺區環保局做出了處罰決定。4月3日,企業全額繳納了罰款。目前,該企業的污水處理站已經改造完畢正常運轉,排放達標。
據介紹,此次行政處罰罰款金額為本市環保部門成立以來單筆罰款金額最高的一次。之所以能順利執行,是因為新《環保法》賦予環保部門“按日計罰、查封扣押、限產停產、停業關閉、行政拘留”等監管權力。“過去我們做了處罰決定,企業可能并不重視,但新《環保法》實施后,如果他們不執行,我們可以對企業負責人做出行政拘留的處罰,這對違法企業有很大的震懾力。”豐臺區環保局局長隆重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