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外支持中小企業的經驗
發布日期:2012-02-27 來源:《光明日報》
從世界范圍看,政府支持本國中小企業創新發展已經成為一種共同行為。國外政府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歷史較長,某些國家扶持本國中小企業的做法系統且相當有效。
建立完善的社會服務體系
●美國:由小企業局、州政府、私人機構、教育界共同建立小企業發展中心,并設立了57個州中心、960個分中心和地區辦公室,組成一個“全方位”服務網絡。
●日本:政府在全國47個都道府縣和12個大城市設立了中小企業指導所,每年診斷和指導的案件超過3萬件。政府還建立了中小企業貸款保險公司、貸款擔保公司,為中小企業提供完整的金融服務。
幫助中小企業融資解決資金困難
●美國:政府主要作為中小企業界信貸擔保人,通過資助私人風險投資企業或小企業投資公司,以及專門面向中小企業投資的社區銀行,間接向中小企業提供資金援助。
●日本:由政府系統的金融機構向中小企業貸款。日本有5家專門向中小企業提供貸款的機構,政府全資或部分出資成立為中小企業申請貸款提供保險和擔保的機構。
建立企業孵化器和科技園區
●美國:建立由政府或大學出資的“孵化中心”,租賃或開發一塊場地,以優惠條件出租給小企業,中心從法律、設施等方面為小企業提供服務。
●法國:設立高技術工業園,孵化、培育中小高技術企業,是法國扶持中小企業技術創新的重要措施。科技研究中心是非贏利性的,經費來自市政府和工商會,國家給予一次性土地支持。
制定扶持政策和法律法規
●法國:建立了“技術咨詢補貼”政策,其補貼額相當于企業咨詢費的5%。政府每年通過國家技術交流中心向中小企業提供約14億歐元的無息貸款,如項目失敗,經評估可以不返還。
促進中小企業國際化
●美國:在全國設立了19個出口援助中心,幫助小企業避免出口風險。還通過美國出口援助計劃,每年給小企業提供1.6億美元的出口貸款。
●德國:政府設立外貿基金會、建立出口銀行和外貿保險公司等,在資金上給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