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業獲全方位大力度支持
發布日期:2012-04-27 來源:《中國財經報》
國家稅收優惠政策期限延長、范圍擴大、力度加大
本報訊 記者宋凱報道 國務院日前下發《關于進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業健康發展的意見》,確定了進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業的財稅、金融等方面政策措施,增強企業的可持續發展能力。
“意見”提出,要進一步加大對小型微型企業的財稅支持力度。提高增值稅和營業稅起征點,加快推進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逐步解決服務業營業稅重復征稅問題;將小型微利企業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政策,延長到2015年底并擴大范圍;擴大中小企業專項資金規模,2012年將專項資金總規模由128.7億元擴大至141.7億元;中央財政安排資金150億元(分5年到位,2012年安排30億元),設立國家中小企業發展基金,用于引導地方、創業投資機構及其他社會資金支持處于初創期的小型微型企業,同時鼓勵向基金捐贈資金,對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等向基金捐贈資金的,企業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個人在申報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30%以內的部分,準予在計算繳納所得稅稅前扣除;負有編制部門預算職責的各部門,應當安排不低于年度政府采購項目預算總額18%的份額專門面向小型微型企業采購。自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3年內對小型微型企業免征部分管理類、登記類和證照類行政事業性收費。
對于緩解融資困難,“意見”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對小型微型企業貸款的增速不低于全部貸款平均增速,增量高于上年同期水平,鼓勵金融機構建立科學合理的小型微型企業貸款定價機制,建立小企業信貸獎勵考核制度。加快發展小金融機構,適當放寬民間資本、外資和國際組織資金參股設立小金融機構的條件,放寬小額貸款公司單一投資者持股比例限制,符合條件的小額貸款公司可改制為村鎮銀行。支持小型微型企業上市融資。繼續對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免征營業稅。研究制定防止大企業長期拖欠小企業資金的政策措施。
同時,中央預算內投資擴大安排用于中小企業技術進步和技術改造資金規模,重點支持小型企業開發和應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裝備,提高自主創新能力、促進節能減排、提高產品和服務質量、改善安全生產與經營條件等。完善企業研發費用所得稅稅前加計扣除政策,支持技術創新。鼓勵有條件的小型微型企業參與產業共性關鍵技術研發、國家和地方科技項目以及標準制定。實施創辦小企業計劃,培育和支持3000家小企業創業基地。
在服務和管理方面,“意見”提出,到2015年,支持建立和完善4000個為小型微型企業服務的公共服務平臺,重點培育認定500個國家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發揮示范帶動作用。實施國家中小企業銀河培訓工程和企業經營管理人才素質提升工程,以小型微型企業為重點,每年培訓50萬名經營管理人員和創業者。指導小型微型企業積極參與高技能人才振興計劃,加強技能人才隊伍建設工作。支持小型微型企業參加國內外展覽展銷活動,為符合條件的企業提供便利通關措施,簡化加工貿易內銷手續。對小型微型企業招用高校畢業生給予培訓費和社會保險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