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市中小企業可申報2013年成長支持資金
發布日期:2013-04-23 來源:廈門中小在線
為促進成長型中小企業的更快發展,日前,市經發局聯合市財政局印發《關于申報2013年廈門市中小企業成長支持資金的通知》,該項資金主要用于中小企業貸款貼息,促進企業將信用評價、信用激勵和約束機制同擔保貸款業務有機結合,快速打通融資渠道,申報日期截止至5月15日。
一、支持重點
重點支持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屬廈門市重點培育的百億產值產業鏈、產業集群、戰略性新興產業、現代服務業的成長型中小微企業,支持其采用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的結構調整和節能減排等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以及為開拓市場,擴大規模的流動資金貸款項目。
二、申報對象及條件
(一)"2012年度廈門市成長型中小企業"以及參加"2013-2014年度廈門市成長型中小企業"評選的企業,貸款合同簽訂日期為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二)參與2011年、2012年度"中小企業集合資金信托計劃"的企業,信托借款合同簽訂日期為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三)申請項目為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要求今年年底前建成且建設期不超過2年的在建項目,建設期以備案(核準)文件上的時間為準,項目的固定資產貸款合同簽訂日期為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項目備案(核準)、環評、土地、規劃等手續完整。
三、資金支持對象和方式
(一)資金支持對象為"2012年度廈門市成長型中小企業"、獲評"2013-2014年度廈門市成長型中小企業"稱號的企業及參與2011年、2012年度"中小企業集合資金信托計劃"的企業。
(二)資金扶持采用貸款貼息方式進行:
1. 成長型中小企業貸款貼息額度主要根據每個企業的信用狀況和項目貸款綜合費率(包括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利率和擔保費率)確定。獲得中小企業信用評級A級企業,貸款貼息為30%;增加一級信用級別,貼息率增加10%,最高不超過50%。參與"中小企業集合資金信托計劃"的企業貸款貼息額度按照企業募集資金額的3%確定。
2. 單家企業項目貼息額度根據資金支持重點及財政資金額度等因素綜合平衡后確定,最多不超過50萬元。
3. 已通過其他渠道獲取財政資金支持的項目,專項資金不再予以支持;近2年已獲本專項資金支持的企業(參與"中小企業集合資金信托計劃"的企業除外),此次不再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