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將立法促進中小企業發展
發布日期:2014-01-14 來源:東南快報(福州)
本報訊(記者謝丹)省十二屆人大二次會議昨日聽取了《福建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報告稱,今年立法項目要突出全面深化改革、推進科學發展跨越發展的需要,更加注重提高立法效益。
在促進經濟建設方面,今年將制定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條例、農民專業合作社條例,修訂旅游條例、長樂海蚌資源增殖保護區管理規定;在促進社會建設方面,將制定社會科學普及條例、司法鑒定管理條例,修訂人口計生條例、征兵工作條例;在促進生態文明建設方面,制定水土保持條例、風景名勝區條例;在促進閩臺交流合作方面,將制定閩臺職業教育合作條例。還將開展平潭開放開發、重點項目建設、濕地保護、食品安全等立法調研,條件成熟的適時提請審議。
今年我省將進一步完善開門立法工作機制,健全立法起草、論證、協調、審議機制,著力提高立法質量。進一步發揮常委會在立法中的主導作用,探索法規草案多元起草機制,加大直接組織起草和委托起草的工作力度,提高起草質量。同時,將健全民主開放包容的立法工作機制,擴大人大代表、人民群眾和專家學者對立法工作的參與,拓展立法調研的覆蓋面,廣泛凝聚共識,增進全社會對法規的關注度和認同感。進一步加強立法審次的銜接。進一步完善審議形式,視情采用聯組審議等形式,深入研究立法中的重大問題和意見分歧較大的條款,努力提高審議質量。此外,還要進一步加強立法評估工作,選擇牽涉面廣、關注度高的法規,對主要制度設計的合理性、有效性及其影響進行評估,為修改完善法規、改進立法工作提供依據。
過去一年,常委會審議法規草案11項,通過8項;審查批準福州、廈門市法規5項;聽取審議省政府、省法院、省檢察院12個專項工作報告,檢查5項法律法規的實施情況;作出重大事項決定、決議5項;組織辦理代表議案39件、建議817件;任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100人次,完成了省十二屆人大一次會議確定的工作任務。
作者:謝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