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營資本發起設立銀行,無疑也是“兩會”期間金融改革提案聚焦的重點。 “今年肯定會有幾家(民營)銀行出現,也不可能太多,因為它也要有一個過程,也要試一下到底效果怎么樣。”全國政協委員、中國銀行監事梅興保3月3日在“兩會”現場接受《第一財經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 2013年下半年以來,各地民營企業紛紛開始申報發起設立民營銀行的方案,掀起一股民營銀行申報潮。銀監會主席尚福林在2014年銀行業監管工作會議上表示,試辦由純民資發起設立自擔風險的銀行業金融機構,首批試點3~5家,成熟一家批設一家。 科學合理設置條件 有媒體此前報道稱,民營銀行試點條例已經上報,有望在3月份出臺,3~5家的民營銀行試點或在“兩會”之后批準。 在梅興保看來,大規模推行民資發起設立民營銀行還需要有存款保險制度、商業銀行破產法的出臺。 不過,目前上述兩項政策目前均未落地,而銀監會對民營銀行試點的制度設計也僅僅提到“強調發起人資質條件,實行有限牌照,堅持審慎監管標準,訂立風險處置安排”四項內容。 “我們把前面的條件設置得比較科學合理,潛在風險是可以防范的。”梅興保表示,比如讓民營銀行的股東承諾,設計救助機制,例如今后經營出現困難,可以用資本金來補充,但出現破產、關門等,發起設立民營銀行的股東有一定的擔保行承諾。他認為,在設立民營銀行的章程中,發起設立銀行的股東就應該有這樣的承諾。 今年2月份,銀監會副主席閻慶民在接受媒體專訪時再次重申,探索民間資本發起設立中小金融機構。堅持“純民資發起、自愿承擔風險、承諾股東接受監管、實行有限牌照、建立恢復處置計劃”等原則推進試點。 建中國特色存保制度 “民營銀行的設立,需要我國盡快推出存款保險制度,做好存款人利益保護工作。”全國政協委員、北京銀行董事長閆冰竹對媒體表示,同時,存款保險制度的推出,也需要充分考慮中小銀行、民營銀行的承受能力。 閆冰竹表示,民營銀行的設立需要未雨綢繆,從三方面做好準備。首先是健全公司治理和風險管理體系;其次是完善存款保險制度,健全銀行推出機制;最后是完善市場監管環境。 在全國政協委員、銀監會原副主席蔡鄂生看來,現在推出存款保險制度很有必要,但一直是“久聞樓梯響,不見人下來”。他還表示,一個機制的推行需要合適的時間點機會,以及合適的市場機會。而且,借鑒西方制度經驗,需要有一個消化的過程,不能照搬。 “我國在對存款保險模式的選擇上存在較大分歧,對存款保險機構的監管邊界尚未達成共識。”閆冰竹稱,目前我國建立存款保險制度還面臨不少難點,包括:存款保險模式及其監管職能尚未達成共識、存款保險資金來源和賠付原則尚未明確、費率確定機制存在較大爭議。 因此,在存款保險制度建設的提案中,閆冰竹建議實行強制性存款保險制度覆蓋所有存款類金融機構,先期設立存款保險基金,逐步向“付款箱模式”向“成本最小模式”或“風險最小模式”過渡。此外,還建議明確存款保險基金來源,實行比例賠付政策,實行差別風險費率機制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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