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
第5號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廢止部分規章的決定》已經2023年9月21日第5次委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23年11月10日起施行。
主任:鄭柵潔
2023年9月26日
附件: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廢止部分規章的決定》.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