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海關總署關于發布加工貿易梯度轉移重點承接地考核認定結果的通知
商貿函〔2023〕18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商務主管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海關總署廣東分署,各直屬海關: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持續引導加工貿易梯度轉移的決策部署,進一步發揮加工貿易梯度轉移重點承接地引領帶動作用,商務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海關總署開展了重點承接地考核認定工作。經地方申報和專家評審,綜合考慮各地加工貿易產業基礎、發展水平、共建機制、區域布局等因素,三部門共同確定了新認定的重點承接地、承接轉移示范地,以及通過考核的老重點承接地名單(見附件),現予以公布。
各重點承接地要結合實際制定發展規劃、完善政策措施、改善承接環境、強化人力資源和就業保障,促進加工貿易產業集聚和優化升級。各承接轉移示范地要進一步提升加工貿易水平,梳理承接產業轉移的好經驗好做法加以推廣,發揮輻射帶動作用,推動當地及周邊地區產業升級和外貿高質量發展。
各省級商務主管部門要加強統籌協調,會同相關部門及重點承接地扎實推動承接加工貿易梯度轉移工作,進一步提升加工貿易規模和水平,為穩定外貿產業鏈供應鏈,推動區域協調發展作出積極貢獻。
商務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海關總署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