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檀:請給中小企業減負
發布日期:2011-03-02 來源:經濟參考報 作者:葉檀
核心提示:中小企業稅負總體而言不比國企低,由于在貸款等方面受到歧視,隱性成本遠遠高于國企。由于國企壟斷了上游資源定價權與電網、高鐵等基礎建設施,民企被鐵箝卡住了咽喉。
即將召開的兩會將為十二五立下基礎,此時重提拓展民營企業發展空間正當其時。
全國工商聯將提出19個團體提案,涉及問題包括民營企業融資難、稅費負擔重,以及破除壟斷、完善行業發展政策等內容。全國工商聯披露的提案顯示,目前中國的社保費率超過40%,高于經濟發達國家。在較高的社保費率中,企業繳費比例過高,使企業負擔過重,建議政府投入、降低企業費率。全國工商聯提出,有大幅提高個體戶營業稅的起征點。
中國經濟轉型涉及財稅體制等根本制度的變革,為了建立公平的收入分配體制,在增加資本利得等方面的稅收同時,當務之急是給中小企業減負,將中國的市場體制推向深入。目前我國中小企業正處于轉型的陣痛期,低效的企業被淘汰出局人們無話可說,嚴苛的稅收讓多數中小企業生存艱難,則會動搖國本。
據統計,我國在工商部門登記的中小企業有1000多萬家,占全部注冊企業的99%以上,其經營范圍幾乎涉及所有競爭性行業,總產值、銷售收入和出口總額分別占全部工業總量的60%、57%和60%,解決了70%以上的就業,只有中國的中小企業健康成長,中國經濟才有百年根基。
中國的民企效率高于國企,從成本費用利潤率,即企業的利潤總額與成本、費用總額的比率來看,規模以上國有及控股企業從2005年的8.44%下降為2008年的6.71%,而規模以上私營工業企業則從2005年的4.93%上升為2008年的6.87%,如果沒有高效的民企,中國國企將不堪一擊,他們將喪失轉嫁成本的對象與收入的來源。
中小企業稅負總體而言不比國企低,由于在貸款等方面受到歧視,隱性成本遠遠高于國企。由于國企壟斷了上游資源定價權與電網、高鐵等基礎建設施,民企被鐵箝卡住了咽喉。
2010年8月,國資委發布報告,稱從2002年到2009年,中央企業上繳稅金從2915億元增加到11475億元,年均增長21.62%。國有企業的稅負明顯高于其他類型企業,稅負均值為27.3%,是私營企業稅負綜合平均值的5倍多。全國工商聯的另一份報告批駁稱,《從銷售稅率(上繳稅金占企業銷售收入的比率)看,中央企業2009年為9.09%,全國國企為9.42%;上規模民企為3.88%,規模以上私營工業企業為3.19%。按此計算,央企稅負只有上規模民企的2.34倍,國企稅負是上規模私營工業企業的2.95倍。
更重要的是,民企隱性社會成本居高不下。以此次工商聯所提出的社保為例,全國工商聯關于社保費率的提案是在對企業繳費負擔調查研究的基礎上,通過對我國現行社會保險費率水平、繳費義務人分攤比例等有關內容進行分析,并與世界125個國家社保制度的相應事項進行比較得出的。在125個國家中,有11個國家的社保費率超過40%,占8.8%;從國家經濟發達程度來比較,多為歐洲等發達的福利國家以及部分經濟轉型國家,中國是經濟轉型國家,社保費率超40%,高于德國、美國,也高于同處亞洲的日本、韓國。
企業與員工社保負擔沉重。中國社會科學院拉美研究所所長鄭秉文表示,北京市服務行業基本社會保險(五險)加起來的繳費總額相當于工資的43.2%。基本養老保險,雇主與雇員加起來所占比例達到28%,遠遠高于美國12.4%的水平。如果加上員工與企業需繳納的住房公積金,有的企業還有年金,企業與員工所需繳納的費用占比高達72%。曾經有小業主在報紙與網絡等方面曬帳本,表示不偷漏稅無法生存。這與筆者看到的情況吻合。民營中小制造業的利潤大多在3%到5%之間,如果繼續提高成本,中小企業會陷入大規模倒閉潮。
如果企業與員工繳納的社保能夠建立起完善的社會保障體制,降低社會運作成本,可以從整體上降低民企負擔,對民企有利。但關鍵問題是,企業所繳納社保并不一定能夠建立起相對公平完善的社保體系,無論是醫療還是養老,公務員與事業單位員工所占用的資源過多,使民企繳納的社保資金很可能填補了公務員與事業單位的無底洞。
在廣東等地民工繳納的社保金由于無法實現全國聯網甚至全市聯網,往往在跳槽時進入了當地政府的腰包。在今年的民工荒中,下崗的工人現身說法表示,“我就有一張因跳廠得不到退保的紙與卡,而且個人又無權交保,幾千元等于送給社保局了”。工廠與員工承擔了成本卻無法收獲,顯然是在掠奪最底層工人的福利,以建立保障的名義損不足以補有余。
民營中小企業需要的不是尋租空間廣闊的稅收優惠、信貸優惠,而是公平的稅收制度,與行業進入標準。請給所有的中小企業減負以立經濟之本、以鞏固市場經濟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