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新年剛過,前海新區即獲得了廣東省給予的政策紅包——《廣東省調整由前海管理局實施的省級管理權限事項目錄(第一批)》(下稱“目錄”)正式公布。 廣東省政府官網近日公布,《目錄》要求向前海下放9項審批權,并委托4項審批權給前海新區。其中,9項審批權包括:在前海注冊的資產評估機構設立審批;在前海注冊的中外合作職業技能培訓辦學機構設立審批;在前海注冊的外商投資城市規劃服務企業設立及變更審批;設立外商投資電影審批;乙類大型醫用設備配置審批;在前海注冊的旅行社(含港澳)設立審批(含經營許可證核發);在前海注冊的旅行社(含港澳)受理經營出境旅游業務申請;設立電影制作單位、對外開展影視活動交流審核;申請設立新華書店、外文書店,從事出版物批發業務及其變更事項審批等。 同時,委托實施的省級管理事項有四項,包括:在前海注冊的外商投資工程服務公司省級審批權限工程設計乙級及以下資質的審批;在前海注冊的外商投資建筑工程公司施工總包序列省級審批二級資質、專業承包序列省級一級資質審批;在前海注冊的外商投資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審批,前海合作區的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單列下發;此外,在前海工作的外國專家,無需經由省外專局發放來華工作許可,委托前海自行發放。 記者注意到,前海此次的政策紅包,大部分都在廣東省下放給橫琴新區的首批省級審批權限之中。據2012年8月公開的《廣東省第一批調整由橫琴新區管理委員會實施的省級管理權限事項目錄》,橫琴新區獲得了16項省級管理事項,委托實施的省級管理事項有5項。涵蓋外商投資、地方投資、工程建設、電影、出版、旅游等一眾事項。此次前海所獲的省級權限,橫琴早在一年多前便悉數包攬。 而政策最為給力的當屬南沙新區。2013年1月,《廣東省第一批調整由廣州南沙新區管理機構實施的省級管理權限事項目錄》、《廣東省第一批向廣州南沙新區開通“綠色通道”的省級管理事項目錄》出臺。廣東省首批向南沙新區下放實施的省級管理事項14項、委托實施的省級管理事項4項,與此同時,廣東省第一批向廣州南沙新區開通“綠色通道”的省級管理事項23項。共計41個管理事項,涉及省發改委、財政廳、外經貿廳等18個廳局部門。 據上述文件,南沙新區的政策紅包涉及企業投資項目審批、用海用地審批、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教育醫療旅游等多個方面。廣東省政府給南沙新區的政策“紅包”比珠海橫琴新區更為“大方”,早前橫琴新區所獲管理權限,南沙基本收入囊中。 值得一提是,南沙新區還獲得“廣東省發展改革委已下放到廣州市發展改革委的管理權限”,意味著省發改委已下放廣州市發改委的權限,南沙全都擁有。 2012年10月,廣東省省長朱小丹在一次省政府常務會議強調,對納入國家“十二五”規劃粵港澳合作重大項目的廣州南沙新區、深圳前海新區和珠海橫琴新區都要加大放權力度,除國家法律規定必須留在省一級審批的事項外,其他能下放的事項都要下放,以實現賦予三個新區省一級社會管理權限的目標。 不過,政策紅包“含金量”的不同,意味著政策天平的傾斜。前海、橫琴、南沙作為廣東省轉型升級的三大重要平臺,廣東省在此前的多次表態中,更希望三者能夠協調發展,而不是互相競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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