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民間融資條例將實施 民間借貸邁出陽光下第一步
發(fā)布日期:2014-02-24 來源:錢江晚報
作為全國首部地方性金融法規(guī)、首部專門規(guī)范民間金融的法規(guī),《溫州市民間融資管理條例》(下簡稱《條例》)將于3月1日起正式實施。
近日,為保障《條例》全面貫徹落實,溫州市金融辦在門戶網(wǎng)站上,公開發(fā)布《溫州市民間融資管理條例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并向社會征求意見,此舉引發(fā)廣泛關(guān)注。
那么,《條例》的實施,對于溫州民間融資意味著什么?它能否為溫州金融改革注入新活力?它對全省乃至全國的民間融資,又有何意義?對此,本報記者進行了調(diào)查。
兩年預熱:
7家民間借貸登記服務中心,將“借貸備案登記”理念植入人心
事實上,早在2012年國務院確定將溫州作為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qū)起,溫州引導和促進民間融資從“地下”走到“地上”的工作就沒有停止過。
從2012年3月29日溫州首家民間借貸登記服務中心落戶溫州市鹿城區(qū)至今,溫州全市已有7家民間借貸登記服務中心。
雖然截至2月20日,溫州市民間資金在借貸服務中心借出和借入登記的總量接近40億元,但與1100億的巨大容量,還有很大的差距。
“2012年上半年,我們單月的登記量不足1千萬,但現(xiàn)在已經(jīng)達到1個億。”溫州民間借貸登記服務中心總經(jīng)理徐智潛說,兩年來,他們最大的收獲,就是成功地將“借貸備案登記”這一理念,植入了部分人的心中 。
徐智潛認為,《條例》正式實施后,借貸登記中心將發(fā)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他告訴記者,過去的引導借貸雙方來登記,靠的是苦口婆心的宣傳以及免費的專業(yè)服務。
“但《條例》是法律,是告訴人們必須為之的明文規(guī)定。”徐智潛認為,任何習慣的養(yǎng)成都是逐步的,“不用多久‘登記備案’理念就將深入人心,這會大大加速溫州民間借貸規(guī)范化陽光化進程。”
實施難點:
銀行額度、個人所得稅,影響推廣的兩個利益點
“單筆借款金額300萬元以上”、“借款余額1000萬元以上”、“涉及的出借人30人以上”等情形必須備案,相當于對民間資金的數(shù)額、用途、參與方都進行了監(jiān)管。
就是說,在《條例》實施后,溫州官方可以通過對大額民間借貸的備案,掌握大額民間借貸情況、社會民間融資總體流量,進而引導民間資金流向真正有資金需求的實業(yè),同時提前把控風險。
但具體實施仍有難度。目前人們不愿將民間借貸備案的原因,除了習慣,主要還有:借款人擔心民間借貸備案后,會影響銀行給予的放貸額度;出借人擔心民間借貸備案后,獲利的部分需要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
“這就需要借貸雙方自己權(quán)衡,借款人是愿意享受這民間借貸的利息支出稅款抵扣及應有的法律支持,還是為了保住銀行貸款額度、頂著被罰款的危險繼續(xù)隱瞞。出借人是愿意繳納獲利20%的個人所得稅,同時享受80%的利益,還是為賺這20%,甘冒借款人跑路的風險。”溫州市政府副秘書長、金融辦主任張震宇說。
一點期待:
為民間資本對接各類項目打開大門
《條例》的正式實施,也為民間資本對接各類項目打開了大門。
成立于2012年的溫州甌海信通民間資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是全國首家民間資本管理公司。
雖然近兩年成績顯著,但黃永平坦言,眼下民間資本管理公司的作用還遠遠沒有得到發(fā)揮。
在他看來,原因一是2011年那場局部金融風波讓企業(yè)與銀行、企業(yè)與企業(yè)、人與人之間的互信受到嚴重的傷害,有錢不敢借。
二來,民間資本管理企業(yè)的身份頻頻遭外人質(zhì)疑。“也怪不得大家,畢竟是新生事物,公信力不強可以理解。”黃永平說。
黃永平很期待《條例》的實施。他告訴記者,《條例》將民間資本管理企業(yè)合法身份以法律形式明確,這將大大加強企業(yè)的公信力。
“不論是民間借貸,還是定向集合資金募集,或是企業(yè)定向債券融資,目的都是希望通過現(xiàn)代組織方式,讓量大、面廣的小資金的組織化程度、集約化程度以及投資能力得到提高,集中起來投入到合理的領(lǐng)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