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線06月28日訊人人都是“食利者”,在這個局中,如果資金鏈沒有斷裂,他們看似都在“分享”可觀收入。 然而,潛在的風險,卻是無法逃避的話題。 在溫州,高利貸不是沒有悲劇案例。 早些年,溫州永嘉一家泵閥制造企業的老板,因不堪高利貸連本帶利滾到1000多萬元的重負,從永嘉出走,在樂清一家小客棧,以服毒方式,結束了自己56歲的生命,也了斷了半年多的逃債生涯。 臨終前,他留給一對兒女的遺書只有20余字:“你們自己保重,對你們的媽媽好一點,爸走了。”字字帶血,催人淚下。 民間借貸糾紛明顯增多 民間借貸在高利率背景下的活躍,首先引發的問題,或是相關糾紛案件增多。 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二庭,以處理企業間經濟糾紛為主,前段時間,庭長鞠海亭已明顯感覺到,今年的民間借貸糾紛特別多。 鞠海亭告訴記者,從溫州市兩級法院審理案件情況來看,今年2月至5月,民間借貸案件的數量明顯上升,標的額上升的額度也是非常大。 溫州中院統計數據顯示,今年3至5月,全市法院共受理民間借貸糾紛案件2628件,比去年同期多出474件。也就是說,溫州全市平均每天有近30起民間借貸糾紛產生。有人說,民間借貸日趨活躍,最大的危害,還在于通過“錢生錢”模式,蠶食實體經濟創造的價值。 而在萬風看來,眼下的民間借貸,對企業最大的破壞,并不是高利息“分享”了實體經濟收益,而是資本直接逐利套利的“誘惑力”,會動搖企業主做好實體經濟的決心。 “他們真會覺得,做實業累死累活還賺不了錢,不如把資金收回來,拿去放貸還方便。”萬風說。 現實中,確實已有這樣的例子。 萬風說,他前段時間投資了溫州本土一家企業,本來這家企業實體產業做得很好,發展潛力很大。 后來,這家企業因表現好,獲得了一個從事典當行業的機會,而一切,就在這時悄悄轉變了。 這家企業的老板,不再專心于生產經營,而是把很多精力和資金,放到了民間金融領域。 “他或許覺得,反正都是賺錢。”萬風說,話雖這么說,但這家企業就此發展放緩,還是很可惜的。 易引發“金融脫媒”現象 在《2011年一季度溫州市金融形勢分析報告》(下稱《報告》)中,記者看到了“金融脫媒”這一說法。 所謂“金融脫媒”,是指在國民儲蓄轉化為投資過程中,更多地采用直接融資方式,而不是通過銀行。 不妨看一下當下狀況。據官方調查,民間擔保公司的融入利率,一般為月息1.5~2.5%,折合年息18~30%。 很顯然,這種借貸利率遠高于銀行存款收益。高息融資對公眾產生了強大的吸引力。 上文提及的“在最合算的投資方式中,選擇民間借貸的儲戶占到了24.5%”,也愈加證明了這一狀況。 但問題在于,公眾參與融資中介機構借貸的資金來源,并不僅限于自有閑置資金,有些甚至通過迂回借貸而來。 隨著高息引發的集資熱潮不斷擴散,借貸資金鏈越拉越長,一旦某個環節出現惡化,極易引發社會風險。 今年1至2月,溫州警方的案情信息顯示,溫州共發生非法集資案件5起,涉案金額2.7億元,案均5400萬元。 另外,上文提及的“短貸長用”現象,顯然在溫州并不鮮見。 而《報告》提及,高利貸參與墊資還貸,其實暗藏風險。 這種行為不僅容易誘發融資市場的逆向選擇,使一些并不符合貸款門檻的企業,順利獲得銀行貸款,而且有可能掩蓋風險,并使其在未來某個時期集中爆發,放大銀行的系統風險,對區域經濟金融穩定造成沖擊。 一損俱損的連環擔保 高利率下的民間借貸活躍,還可能引發一種連環反應,即一旦一個舉債過多的企業最終破產倒閉,或老板棄廠跑路,可能會牽涉到數量龐大的直接或間接出借資金的個人和企業。 溫州的高利貸和擔保圈息息相關。 中小企業因為少有抵押物,在向銀行融資時,都會要求互相擔保,你擔保我的貸款,我擔保你的貸款。這種“連環保”好比雙刃劍,在極大緩解中小企業貸款難的同時,一旦一家資金斷裂發生問題,勢必殃及互保企業。 萬風解釋,這種以血緣、親緣和朋友圈為紐帶結成的融資擔保網絡,是把無數企業的資金鏈拴在一起。 這種互保模式,曾被看作“抱團發展”,在創業初期功不可沒。 但在銀根收緊背景下,企業有時不得不借助高利貸,發展到后來,往往成了風險轉嫁和蔓延的途徑。 草根金融需要更加“陽光” 客觀來說,溫州民間金融歷來活躍,對當地經濟發展也不無貢獻。 近年來,隨著小額貸款公司等各類民間金融機構破冰,當地民間金融操作,也已“陽光”了許多。 然而,當下銀根緊縮的“節點”,卻讓諸如無證擔保公司等活躍起來,一些正規擔保公司或小額貸款公司也“混水摸魚”。草根金融難以有效監管的弊病,似乎再次顯現。 溫州銀監分局相關人員介紹,就目前情況來看,民間金融市場可能還沒有明確的主管部門。而一旦“出事”,相關部門才會坐下來“聯席”處理。 或許,這種機制應盡快提升至“先行介入”。 上述《報告》提及,“針對當前擔保公司非法吸存,企業多元化投融資現象以及信貸資金游離于實體經濟,從事資金逐利套利活動的現狀,相關部門要加強溝通協調,積極維護良好的金融秩序。” 具體做法包括:強化區域金融風險的綜合管理,加強對過度融資、房地產信貸和民間融資等問題的分析研究和監測,切實防范金融風險;建立協調合作機制,加強對企業經營狀況的監測分析,及時發現風險苗頭,及早采取措施化解風險;加強對擔保公司和寄售行等社會中介機構的監管,防范信貸資金被用于墊資續貸活動;金融機構要加強內控管理,提高風險識別、排查和控制能力,約束商業銀行高管人員道德行為;積極引導各微觀主體,提高投融資風險意識,切實增強各方危機意識,密切關注資金流向非實體經濟領域引起的潛在風險。 應該理解為,只有職能部門、銀企以及企業主們,都走好自己的路,那些寄生于企業資金鏈上“食利者”,才會放棄諸多盲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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