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1日起,我國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1%(含)以上但低于本省區市規定比例的,三年內按應繳費額50%征收;1%以下的,三年內按應繳費額90%征收;
在職職工總數30人(含)以下的企業,暫免征收殘保金;
殘保金征收標準上限按當地社會平均工資的2倍執行,社會平均工資的口徑為城鎮私營單位和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加權平均工資;
用工單位依法以勞務派遣方式接受殘疾人在本單位就業的,殘聯在審核殘疾人就業人數時相應計入。
這是從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民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稅務總局、中國殘聯等六部門于2019年12月30日發布的《關于完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制度 更好促進殘疾人就業的總體方案》(以下簡稱《總體方案》)了解到的。
據統計,我國殘疾人數量為8500萬,是世界上殘疾人口最多的國家。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殘疾人事業,習近平總書記明確要求“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殘疾人一個也不能少”;李克強總理提出“要讓殘疾人的生活更加殷實、更有尊嚴”。殘疾人就業事關殘疾人的生存權、發展權。我國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制度自1995年起全面實施。經過二十多年的發展,目前我國殘疾人就業形勢穩中向好。國家發改委相關負責人表示,2016-2018年,連續三年城鄉新增殘疾人就業超過30萬,按比例就業殘疾人數量累計增幅超過20%。北京市殘疾人就業率是最高的。資料顯示,北京市持證勞動年齡段殘疾人18.3萬,已就業13.1萬,就業率71.6%,居全國首位。特別是2018、2019年,北京市拿出39個公務員崗位定向招錄殘疾人,市國資委率先將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安置殘疾人就業納入績效考核,發揮了很好的示范帶頭作用。
就業是民生之本、財富之源?!犊傮w方案》針對殘疾人就業的難點、堵點,提出了全面摸排殘疾人就業需求信息、做好殘疾人人力資源開發、推動用人單位設置殘疾人就業崗位、支持就業服務平臺發展、推動信息互通資源共享、完善殘疾人就業服務保障機制、建立殘疾人就業信息跟蹤反饋機制等七項具體措施,推動構建涵蓋“人力開發—就業指導—供需對接—就業維護”全鏈條的殘疾人就業服務體系。中國殘聯副主席陳國民說:“全鏈條融合發展的模式實現了殘疾人從被同情者、受惠者向參與者、貢獻者、建設者的轉變,通過自己辛勤勞動釋放自己的才能?!?/span>
在使用方面,明確殘保金優先用于保障殘疾人就業,要求加大對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激勵力度,支持殘疾人自主就業創業,提升殘疾人職業培訓質量。更為重要的是,要求各地根據保障殘疾人就業實際需要合理安排相關支出,殘疾人事業相關支出不與殘保金實際收入直接掛鉤,由財政予以保障,不得以收定支。因此,完善殘保金制度不會影響公共財政對殘疾人事業的資金支持力度。
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表示,實行分檔征收體現了激勵約束并重的原則,有利于激發用人單位積極性,引導其將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提高至1%以上;允許用人單位以更加靈活的方式履行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義務,更加符合用人單位實際用工需求,也有利于進一步促進殘疾人就業。
殘保金制度調整的另一個主要目的是降低企業殘保金負擔。
比如,2017年財政部擴大小微企業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免征范圍。將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免征范圍,由自工商注冊登記之日起3年內,在職職工總數20人(含)以下小微企業,調整為在職職工總數30人(含)以下的企業。同時首次設置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標準上限,即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未超過當地社會平均工資3倍(含)的,按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計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超過當地社會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當地社會平均工資3倍計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2018年,財政部再次發文,將上述3倍上限降至2倍。2019年新發布的《綜合方案》實行分檔征收。
2017年,聯想集團董事長兼CEO楊元慶在全國兩會時表示,殘保金的社會成本應該更加合理地來分擔,不能都加到好企業上面,這會降低好企業的競爭力。2019年,格力電器董事長董明珠等四位代表在全國兩會上也提出,“關于取消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收費的建議”,他們認為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征繳不公平,給用人單位造成沉重負擔。
根據這次發布的方案,企業殘保金的繳費負擔會出現不同程度的降低。
資料: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簡稱殘保金或保障金)是為保障殘疾人權益,由未按規定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繳納的資金。
殘保金是用人單位不履行按比例安置殘疾人就業義務的一種法定的替代補償方式;它不同于其它涉企收費,并不向所有企業征收;其設立的目的并不在于征繳資金,而在于通過經濟手段督促用人單位履行法定的安置殘疾人就業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