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是第68屆聯合國大會確定的“國際土壤年”。7月11日,中國科學院、中國科學技術協會、農業部和環境保護部等四部門聯合舉辦的“土壤與生態環境安全——國際土壤年在中國”高層論壇在北京開幕。環境保護部副部長李干杰參加了高層論壇,并作了題為《推進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奠定生態環境安全基石》的主題報告。
李干杰認為,中國土壤環境面臨的突出問題主要有二個方面,一是農用地污染威脅農產品安全,一是污染場地再開發利用威脅人居環境健康?,F在我國土壤污染防治和水、大氣污染防治均面臨嚴峻的形式,在土壤污染防治中耕地污染防治更是重中之重。長期以來,人們提到環境保護、污染防治,首先想到的就是水、大氣、噪聲和固體廢物等,而對土壤環境保護則相對陌生。土壤作為大部分污染物的主要消納地,其環境質量受到顯著影響。去年4月,環保部和國土資源部發布公報,全國土壤環境狀況總體不容樂觀,部分地區土壤污染較重,耕地土壤環境質量堪憂,全國土壤總的點位超標率為16.1%,其中耕地土壤點位超標率為19.4%。
環保部會同相關部門編制的“全國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土十條),已經基本成型,并向國務院匯報,等待審批通過。根據編制該計劃的前期研究,環保部擬定了一個目標,即爭取利用6到7年時間,使土壤污染惡化趨勢得到基本遏制。為此,我國還將在第一次全國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的基礎上,組織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詳查工作,全面會診土壤污染現狀,盡快摸清土壤污染家底,為進一步搞好土壤污染防治規劃、計劃和污染治理修復提供科學依據。土壤污染防治立法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建設生態文明重大決策部署的具體行動;是有效遏制土壤污染加重趨勢的關鍵環節;是明確并落實各方責任的客觀要求;是提高公眾土壤環境保護意識的現實需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我國目前尚無土壤污染防治的專項法律法規,相關規定散見于其他有關的法律文件或政策文件中。這些規定存在明顯的缺陷,主要表現有:分散且不系統;缺乏針對性;可操作性不強;明顯滯后。面對日益嚴峻的土壤環境形勢,中國加快推進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刻不容緩。除了土壤環境問題的隱蔽性和累積性使人們對腳下土地表層的“變化”不易覺察或不易感知外,一個主要原因是缺少一部像《海洋環境保護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氣污染防治法》等環境要素的專門性保護法律。目前,我國土壤污染防治方面的立法基本處于空白狀態?!锻寥牢廴痉乐畏ā芬驯涣腥胧萌珖舜蟪N瘯⒎ㄒ巹潱@將是中國土壤環境保護領域的第一部專門法律。
在土壤污染防治立法思路上應抓住當前土壤污染防治的核心問題,堅持問題導向、突出重點環節、明確責任劃分。在《土壤污染防治法》起草過程中,需要妥善處理好與其他相關法律的關系,使各法律法規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共同維護我國生態環境安全。應盡快建立以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為統籌的土壤污染防治體系,一要加快推進《土壤污染防治法》的立法進程,其中包括草案建議稿的形成過程、草案建議稿的內容框架和主要制度設計;二要統籌做好國家土壤污染防治戰略部署。包括確立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總體思路,健全土壤污染防治管理體制,加快土壤環境保護和綜合治理,積極研究制定配套政策標準和技術體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