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華東環保督查中心對馬鞍山市兩區兩縣部分園區和企業進行明察暗訪,查閱了馬鞍山市環境執法等有關資料。雖然馬鞍山市在環境保護工作上取得了積極進展,但是馬鞍山市還存在企業環境違法行為比較普遍、地方政府環境保護責任落實不到位、城市空氣環境質量較差、新環保法貫徹執行不力、部分指標達不到國家環保模范城市考核要求等突出環境問題。近日,受環境保護部委托,華東環保督查中心對安徽省馬鞍山市政府主要負責人進行了約談,這是新環保法實施后華東區域的第三場環保約談。要求馬鞍山市認真制定整改方案,明確責任,細化措施,相關整改方案應于約談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報環境保護部,限期今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環境保護部將對整改工作適時開展后督查,逾期整改不到位,將啟動國家環保模范城市摘牌程序。
約談中,華東環保督查中心負責人對馬鞍山市主要負責同志提出了明確的整改要求:馬鞍山市要切實提高思想認識,對這次督查發現的環境違法行為,要按照新環保法規定,依法嚴肅查處,利用按日計罰、限產停產、查封扣押等處罰手段,確保處理處罰到位、問題整改到位,并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對照國家環保模范城市的各項要求,梳理薄弱環節,全面開展整改。要嚴格環境準入,嚴禁新上落后產能,堅決淘汰落后生產工藝,推進落后產業升級改造。加強鑄造行業污染治理,加強揚塵控制,不斷改善城市空氣環境質量。認真執行新環保法和‘兩辦通報’、‘國辦通知’的要求,強化執法能力建設,切實提升履職水平。認真開展環境保護大檢查,全面查擺問題,不留死角,對環境違法行為保持高壓態勢,徹底改變環境執法偏松、偏軟的狀況。
對于此次環保約談馬鞍山市市長魏堯也做了深刻的反省:看了明察暗訪的影像資料,聽了華東環保督查中心通報的問題,深感問題的嚴重性,心情也很沉重,壓力很大。全市還存在不少亟待解決的突出環境問題,我作為地方政府的主要負責人要負主要責任,我們要借約談的壓力變成做好環境保護工作的動力,深刻反思,以約談為新起點、新契機,認真制定整改方案,作為第一責任人,對于整改方案,我會再部署、再調度、再落實,全程跟蹤整改過程。
華東環保督查中心負責人表示,一些城市在獲得國家環保模范城稱號后,思想上有所松懈,態度上有所疲軟,行動上有所放松,對于這種現象我們要給予警示,亮出紅牌。國家環保模范城不僅是榮譽、是面子,更是實實在在的里子工程,創建國家環保模范城是政府開展環境保護工作的有力抓手,是經濟發展方式轉型和產業結構調整的重要動力。要正確處理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的關系,要在綠色發展、低碳發展、循環發展上多做文章、多下力氣、多出成效。同時,要加強新環保法的宣傳、貫徹、落實,加大執法監督考核力度,守住環境安全底線、守住生態功能的紅線、守住資源利用的上線。地方政府要敢于擔當環境保護的責任,強化新環保法責任的層層落實,讓地方各級政府真正做到守土有責、守土擔責、守土履責、守土盡責,重塑馬鞍山國家環保模范城的形象。